4月18日,
本溪市政府新聞辦召開“促進經濟發展,
公安消防先行”新聞發佈會,
本溪市公安消防支隊相關負責同志圍繞優化營商環境系列舉措等內容發佈新聞。
為深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要求,
今年年初,
市公安消防支隊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三抓三促”工作部署,
按照市公安局平安本溪“民生警務”戰略要求,
推出了《本溪市公安消防支隊優化營商環境舉措》,
共計五大類20條。
第一類是規範消防監督檢查類,
包括:下放消防備查抽查和監督管理許可權、規範服務指導和告知行為、推行便民利企檢查措施、建立企業“守信名單”制度;第二類是改進消防行政許可類,
包括:實行工業改造專案“承諾零審批”、堅持審驗一致性原則、清理消防審批前置、集中辦理消防行政許可疑難問題、簡化申報驗收材料、重點專案精准制導;第三類是放寬消防備案抽查類,
包括:實行互聯網備案抽查、下調備案抽查比例。
第四類是加強消防服務視窗建設類,
包括:實行受理即錄入、實行一次性告知、提供視窗便民服務、開闢消防民聲通道、推行文書免費寄送服務。
第五類是強化督查檢查類,
包括:強化作風轉變、強化督查檢查、強化追責問效。
為將20項優化營商環境舉措落細、落小、落到實處,
市公安消防支隊還制定了《本溪市公安消防支隊優化營商環境十不准和服務社會群眾十項承諾》,
明確了不准工作時間脫崗和“冷硬橫推拖”;不准向社會單位強行收取會費、搞攤派或拉贊助;不准接受社會單位和群眾現金、禮品和吃請;不准超期辦理消防行政審批事項;不准插手消防工程、指定消防產品、推薦消防仲介機構等。
對打入“119”報警電話的警情、求助首接必處;24小時受理群眾信訪、舉報投訴和諮詢,
必接、必答、必查、必回復;對重點工程開闢“綠色通道”,
在夜間出警時不響警報,
不隨意擴大警戒、破拆範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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