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前, 安康的汪先生花了2594萬元從法院公開拍得69套房產, 但在產權過戶時, 法院又給不動產登記中心發函暫停辦理產權過戶, 致房產既無法過戶, 又無法銷售。 從拍得房產至今, 已過去半年, 房產還無法過戶, 想要退房要錢也不行。
漢濱法院的理由是, 由於利害關係人對執行拍賣有異議, 為防止出現重大失誤, 生效的執行裁定被中止執行, 目前案件還處於待定狀態。
據瞭解, 在汪先生參與司法拍賣的前一天, 利害關係人就執行向法院提出異議, 但申請執行方提供了2594萬元的執行擔保, 法院如期進行拍賣且拍賣成功,
漢濱法院隨後審查了利害關係人提出的執行異議, 認為異議不成立, 駁回異議申請。 利害關係人又向安康中院申請覆議, 安康中院受理覆議並作出裁定, 撤銷漢濱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 指定漢濱法院受理並作出裁定。
4月20日上午, 安康漢濱法院執行局局長助理張禪說, 漢濱法院二次受理執行異議後, 經審委會幾次討論, 認為異議理由還是不成立, 遂駁回異議, 但利害關係人又再次向安康中院提起覆議, 目前中院就覆議還沒有作出裁定。
汪先生能不能退出拍賣要回錢款?張禪認為, 現在還不能, 這得等到最終的結果, 才能確定是否可以退出拍賣。
陝西賽高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鄧建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