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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聞諸夫子:人未有自致者也,必也親喪乎

《論語》原文:

曾子曰:“吾聞諸夫子:人未有自致者也, 必也親喪乎!”

《四書集注》注釋:

致, 盡其極也。 蓋人之真情所不能自已者。 尹氏曰:“親喪固所自盡也,
於此不用其誠, 惡乎用其誠。 ”

(致, 達到極點。 這是人的真情抒發無法自我克制的情形。 尹氏說: “父母的去世本來就是自己盡情的時候, 在這裡不用自己的真誠, 真誠還用到哪裡去呢?”)

白話翻譯:

曾子說:“我聽老師說過, 人不可能自動地全面充分釋放感情,

(如果有, )一定是在父母去世的時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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