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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正侵權拒不向瓊瑤公開道歉,法院聯繫無果強制執行

據北京法院網官方微信公眾號“京法網事”披露, 因余征(於正)拒絕履行法院判決中“向陳喆(瓊瑤)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的義務, 陳喆依法申請強制執行。 北京市第三中級法院4月26日對此案進行強制執行, 在《法制日報》上刊登判決主要內容, 所需費用由餘征承擔。

2015年4月28日, 瓊瑤正式起訴于正侵權, 同時對播出單位——湖南衛視一同追究責任。 12月25日,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宣判此案。 法院判決《宮鎖連城》侵犯了《梅花烙》的改編權, 於正被要求向瓊瑤公開賠禮道歉, 五家被告則共計賠償500萬元。

於正隨後提起上訴。

北京高院經二審後作出判決:駁回上訴, 維持原判。

北京高院微信公眾號“京法網事”發文介紹, 北京三中院於2018年1月2日正式立案受理了陳喆(瓊瑤)申請執行余征(於正)侵害著作權一案。 申請執行人陳喆(瓊瑤)要求在《法制日報》刊登本案判決主要內容, 且所需費用由被執行人余征(於正)負擔。

文章稱, 根據本案執行依據的要求, 余征應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在新浪網、搜狐網、樂視網、鳳凰網顯著位置刊登致歉聲明, 向陳喆公開賠禮道歉, 消除影響, 逾期不履行,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將在《法制日報》上刊登判決主要內容, 所需費用由餘征承擔。

“京法網事”詳細介紹了法院的執行過程。

文章稱, 法院判決後, 北京三中院執行法官多次撥打餘征聯繫電話,

但均提示對方已關機。 為積極促成被申請人主動履行判決內容, 在電話聯繫未果後, 執行團隊向餘征的戶籍地、經常居住地郵寄了執行通知書、傳票, 但相關司法專郵均被退回。

文章稱, 直到2018年3月, 餘征才委託代理人到三中院接受第一次談話。 第二次談話過程中, 代理人表示其未履行道歉義務, 但其正與陳喆聯繫和解事宜。 後陳喆的代理人向三中院表示不接受對方提出的執行和解條件, 要求三中院強制執行。

上述文章介紹, 4月26日, 因被執行人餘征未主動履行判決內容, 且雙方當事人未能達成執行和解, 北京市第三中級法院在《法制日報》第四版刊登該案強制執行依據。

澎湃新聞記者 王選輝 通訊員 李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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