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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50億元 促投逾千億

醞釀已久的《廣州市科技成果產業化引導基金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日前正式印發。 其中明確, 廣州市政府將出資設立50億財政資金, 擬通過母子基金架構引導放大至200億元以上, 帶動超過1000億元的社會資金投入科技成果產業化及科技企業孵化……昨日, 廣州市科創委對引導基金的管理辦法進行詳細解讀。

文/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羅樺琳、林霞虹 通訊員李曉銀

自2015年初國家科技部、財政部設立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創業投資基金後, 各地紛紛掀起一股成立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的熱潮。

在廣東省範圍內, 廣東省政府設立了50億元規模的廣東省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基金後, 佛山、江門、東莞則分別設立了20億元、10億元、6億元的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

廣州市科創委科技金融處處長陳烯表示, 科技企業的成長離不開金融支撐。 近年來, 廣州科技創新快速發展, 但與先進地區相比, 創投機構在數量、規模等方面還有一定差距。 設立廣州市科技成果產業化引導基金, 就是要充分發揮政府的引導作用, 撬動社會資本投向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和科技創新領域, 真正把廣州科教資源優勢轉變成現實生產力, 同時, 要以此為契機, 集聚國內外優秀的創投機構落戶廣州, 把廣州建設成為有影響力的風投創投中心。

與此同時,

市級引導基金支持省、市、區形成引導基金聯動機制, 對省級、區級科技成果產業化引導基金或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合作設立的子基金, 市級引導基金可納入申報範圍, 各級引導基金的出資比例合計不超過子基金規模的40%。

子基金的設立

科技成果產業化子基金:

引導基金出資比例放寬至不超過子基金規模的50%, 子基金須100%投資於科研機構、新型研發機構、高校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

孵化基金:

引導基金出資比例放寬至子基金規模的40%, 子基金投資於本市孵化器內企業的比例不低於基金規模的60%。

天使投資:

引導基金出資比例放寬至子基金規模的40%, 子基金投資於初創期科技企業的比例不低於子基金規模的60%。

跨境風險投資:

引導基金出資比例不超過子基金規模的20%, 子基金所投資項目中引進比例不低於20%, 項目引進後續投資子基金對所引進項目投資不低於子基金規模的40%。

廣州市科技成果產業化引導基金

資金規模:50億元。

基金性質:

由市政府出資設立, 按市場化方式運作, 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政策性引導基金。

設立目的:

引導社會資本進入科技創新領域, 促進科技成果轉化, 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

預期目標:

擬通過母子基金架構引導放大至200億元以上;

帶動超過1000億元社會資金投入科技成果產業化及科技企業孵化;

投資超過2000家科技型中小企業;

推動600家科技型企業在新三板、創業板、中小板等全國性資本市場掛牌或上市;

推動1000家以上科技創業企業在廣州股權交易中心掛牌融資。

基金管理:

由市科技創新委作為業務主管部門負責管理;

合作子基金面向國內公開徵集、擇優設立;

主管部門負責確定基金投放方向, 公佈重大科技成果目錄, 發佈申報指南, 不干預受託管理機構和子基金管理公司具體運作。

具體運作:

通過母基金的方式, 與社會資本發起設立子基金;

主要投向處於種子期、起步期、成長期的科技型中小微企業;

探索引導基金注資國有企業實施管理和運作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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