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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說案」當心騙人的課外輔導班

一河北籍男子以開辦教育輔導班為名, 在忻詐騙學生家長30400元。 近日, 忻府區人民法院依法審結該案, 被告人范某因犯詐騙罪獲刑。

案 情 回 放

2017年6月27日, 被告人范某登記入住忻州市銀海連鎖酒店201房間, 並以此房間為辦公地點開設所謂“匯學愛能教育培訓班”, 印製資料及委託高中任課教師並對外宣傳, 稱該培訓班為針對高一升高二學生各科目暑期集訓營。 隨後的7月5日至7月8日, 范某收取學生家長劉某6800元、劉某傑3800元、李某2000元、陳某10200元、靳某3800元、王某3800元培訓費用, 之後在承諾的開班教學時間未能如期開班, 範某關閉手機與學生家長失去聯繫。 上述培訓費用被範某用於償還個人債務。 2017年8月17日, 被告人范某將上述詐騙款項清償並取得被害人諒解。

審理認為

被告人范某採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方式, 詐騙他人錢款, 取得錢款後逃匿並將所得款項用於清償個人債務, 金額共計30400元, 數額較大, 其行為構成詐騙罪。 案發後被告人范某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 並取得被害人諒解;範某在庭審中當庭認罪, 有一定的悔罪表現, 對其可酌情從輕處罰。 依法判決被告人范某犯詐騙罪, 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 並處罰金五千元。

法 官 提 醒

“望子成龍”是每個家長的殷切希望。 不少家長在“不要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的心理作用下, 由此催生了中小學課外輔導龐大的教育市場需求。 家長為了能讓孩子學到更多的知識, 往往選擇報各種各樣的培訓班, 而一些不法分子正是看准這一時機, 通過虛假開設輔導班, 並進行宣傳造勢, 降低報名學生及家長的心理防線, 誘導家長繳納報名費或培訓費之後確定開班日期, 等到開班之時才發現詐騙人員已經“人去樓空”了。 這裡, 法官警示廣大家長, 要從本案中汲取教訓, 避免給不法分子可乘之機, 特別是在繳納費用時, 一定要謹慎並保存相關單據, 遇到詐騙時, 要及時報警, 採取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

再者, 應當積極回應國家教育部、民政部、人社部、工商總局四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 比起盲目報班打擊孩子的學習積極性, 不如從激發他們內在的學習動力開始, 讓孩子感受學習魅力, 主動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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