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 大河報刊發《朝新人扔雞蛋、把新郎綁樹上、給公婆抹黑臉……婚, 拒絕渾》一文, 引發網友對婚鬧的討論。
趁著結婚鬧一鬧, 大約是國人的傳統或者說喜好。 不要以為這樣的場景只會發生在相對閉塞的三四五線城市或偏遠農村, 2016年娛樂明星包貝爾的婚禮上, 幾個伴郎也合力抬起衣衫單薄的伴娘柳岩, 試圖把其丟進泳池。 明星婚禮照樣鬧。
說起來, 鬧洞房在中國有著悠久的歷史, 之前有一個更為文雅的名字叫“戲婦”, 《辭源》裡便有“戲婦”的條目。 在文鬧洞房之外, 還有“武鬧”——劫少婦。 《太平廣記》就記載了曹操和袁紹小時候,
適當鬧一鬧, 當然無可厚非, 也能增添點喜慶氣氛。 但凡事過了頭, 喜劇也能變成悲劇。 像一些鬧新娘、伴娘, 簡直就是打著傳統的幌子耍流氓。 其實, 哪些是開玩笑, 哪些是趁機霸淩揩油;哪些是合情合理, 哪些是無理取鬧;當事人心中有數, 圍觀者心中也有桿秤。
如今結婚的, 許多是90後, 連他們的父母輩也已基本是60後70後, 思想觀念、生活環境、整體素質都比以前有了很大提高, 應該說, 婚鬧們是沒有多大市場了, 也不怎麼受歡迎。 但從一條條新聞中能看出, 他們還是頑強地存在著, 只要一有陽光雨露就生根發芽冒出頭來。
在這一類人的眼裡, 女性的人權、尊嚴,
對於各類陳規陋俗, 多數人實際上都深惡痛絕, 然而, 如果不能扭轉社會風氣, 個人的反抗很容易裹挾在群體情緒中調轉了矛頭。 “洞房花燭夜”圖個熱鬧無傷大雅, 但首先要劃清“胡鬧”的邊界, 由此不僅需要法律層面的提高素養, 同時離不開政府層面的因勢利導。 雙管齊下, 方能移風易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