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陽山縣警方今天通報, 日前陽山縣檢察院偵監科就通過提前介入偵查活動, 及時引導公安機關收集合法有效證據, 成功逮捕了一名在陽山縣盜采稀土礦造成礦產資源損失過千萬的“礦鼠”, 有效保護了陽山縣生態環境和礦產資源。
據悉, 2015年4月犯罪嫌疑人莊某某接手承包經營陽山縣太平鎮某地一鐵礦進行開採, 開採期間, 其在鐵礦範圍內發現稀土礦。
經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鑒定非法採礦、破壞性採礦造成礦產資源破壞價值委員會依法鑒定, 直到被國土部門查處之日為止, 該非法開採礦點已破壞稀土礦礦石量102215噸(稀土氧化物120.61噸),
由於涉案金額高達過千萬人民幣, 且尚有一名犯罪嫌疑人在逃, 為確保辦案效果, 準確打擊盜采犯罪, 陽山縣檢察院偵監科指派辦案經驗豐富的檢察官提前介入偵查活動, 通過當面聽取偵查人員彙報案件查辦情況, 提前審閱案件材料, 深入進行討論等方式, 引導偵查人員從多方面迅速收集、固定了多項定罪所需的重要證據, 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 最終順利逮捕犯罪嫌疑人莊某某, 有力打擊了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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