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外賣美食“無證狂奔”
有記者近日隨機登錄一家APP外賣平臺發現, 十家龍蝦店居然有五家證照不齊, 其中食品經營許可證的缺失最為嚴重。 市場監管部門的相關人士表示, 食品經營許可證就好比開車人手中的“駕證”, 應該杜絕“無證駕駛”, 保障餐桌安全。
現行的《網路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規定, 從今年1月1日起, 所有外賣店家需要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才能繼續經營。 這是基於“線上線下一致”的原則, 對外賣店家的要求應該和實體店一致, 包括對食品品質安全和法律許可的要求。 因為互聯網外賣將開店的門檻降低了,
但從上述記者瞭解的情況看, 一些店公然“無證駕駛”, 可見現實並不樂觀。 食品安全事關重大, 強化監管迫在眉睫。 即便一時難以做到“四個最嚴”, 但禁止外賣“無證駕駛”並不難, 也應是起碼的要求。 這除了消費者的投訴, 更有賴於網路平臺和市場監管部門嚴明法規, 各負其責, 對症下藥, 主動而為。 ——張國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