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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律協通報3月維權懲戒典型案件 共收到維權申請41起

全國律協4月26日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3月份律師協會維權懲戒工作。

據介紹, 3月份,全國律協維權中心共收到維權申請2起,來電申請1起,來信申請1起。 維權中心在做好接待和登記工作後,根據維權中心月例會決定,向地方律協發出維權申請轉函1件。 同時,各省(區、市)和設區的市律師協會3月份共收到維權申請41起。 律師被侵權類型包括:知情權、申請權、申訴權、控告權,以及會見、通信、閱卷、收集證據和發問、質證、辯論、提出法律意見等合法執業權利受到限制、阻礙、侵害、剝奪;受到侮辱誹謗、威脅、報復、人身傷害;被非法關押、扣留、拘禁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人身自由等。

全國律協還通報了5起具有代表性的律師維權案件:青海省律師協會維護青海金戈律師事務所穆瓦公保才旦律師的會見權;四川省律師協會、江蘇省律師協會共同維護江蘇天煦律師事務所倪新宇律師知情權;廣東省深圳市律師協會、湖南省常德市律師協共同維護杜心朦律師人身權;甘肅省律師協會維護甘肅中天律師事務所王少雄、徐晨露律師會見權;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律師協會維護雲南桑園律師事務所楊培林律師及時辦案立案手續的申請權。

據介紹, 3月份,全國律協投訴中心共收到投訴13起,其中來訪1起,來信4件,來電7起,司法部轉來1起。 投訴中心在做好接待和登記工作後,向地方律協發出投訴轉函6件。 同時,各省(區、市)和設區的市律師協會投訴中心3月份共收到投訴743起,律師因代理不盡責和違規收案收費引發的投訴量排在前兩位。

同日, 全國律協也對受到公開譴責及以上行業紀律處分的6起案件予以通報:福建省律師協會對因犯虛假訴訟罪的林祖陽律師給予取消會員資格的處分;福建省律師協會對因犯詐騙罪的陳常鋒律師給予取消會員資格的處分;北京市律師協會對因犯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周世鋒律師給予取消會員資格的處分;浙江省律師協會對因犯危險駕駛罪的史忠興律師給予取消會員資格的處分;浙江省律師協會對向法官行賄的胡橋律師給予取消會員資格的處分;浙江省湖州市律師協會給予私自接受委託、私自收費的張宏斌律師中止會員權利五個月的行業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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