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人盜用檢察院官微舉報本院檢察官, 肯定是想通過這條博文擴大影響。 畢竟在其他地方發這篇博文別人肯定懷疑是在造謠, 而在檢察院官微上發這篇博文就不一樣了, 不僅會引起全院的關注, 也會引起整個檢察系統的關注, 更會引起全社會的關注。 現在, 既然這件事情發生了, 等於給有關部門提供了一條舉報檢察官和法官相互勾結, 利用司法資源謀取不法利益的重大資訊, 是個極好的機會。
現在紀委、監察、公安、檢察等機關不能只把心思用在誰盜用這個檢察院官微帳號上, 而是應該查一查這篇博文中說的到底是不是事實,
作者:胡建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