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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專利獎最高 可獎勵100萬元

為獎勵對促進本省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突出貢獻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 鼓勵發明創造, 推動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 加快智慧財產權強省建設, 從2017年開始, 我省設省級專利獎, 獎金最高100萬元

據介紹, 省專利獎是由河南省政府設立, 獎金由省財政列支, 每兩年評審一次, 包括特等獎和一、二、三等獎, 要求每屆授予發明專利的獎項均不少於70%。 特等獎每項30萬元, 對特別重大的發明專利, 根據其價值和影響可給予特殊獎勵, 金額不超過100萬元;一等獎每項10萬元, 二等獎每項3萬元, 三等獎每項1萬元。

獲得中國專利獎的我省項目, 採取以獎代補方式給予資金支援, 標準參照省特等獎、一等獎。

按照《河南省專利獎勵辦法》和《河南省專利獎勵辦法實施細則》的規定, 申報河南省專利獎應符合以下條件:1.申報單位為在本省行政區域內註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專利權人。 申報個人為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具有經常居住地的專利權人。 2.專利狀態穩定。 申報專利為已獲得國家智慧財產權局授權的國內專利(不含國防專利和保密專利), 該專利權有效、權屬明晰、法律狀態穩定;3.專利創造品質高。 專利創新性強, 技術先進, 對推動本領域技術進步貢獻程度大;或設計新穎、富有創意,兼具裝飾性和功能性, 工業適用性強;4.專利運用效益好。

已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實施並實現產業化, 取得了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具有良好的發展前景;5.專利保護能力強。 專利的保護措施積極有效, 管理規範。

同時, 也規定了不得申報河南省專利獎的條款:1.已獲得過中國專利獎或者河南省專利獎;2.存在專利權屬糾紛、專利權無效糾紛、發明人或設計人糾紛;3.不符合國家和河南省的產業及環保政策;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不適合申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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