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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智慧財產權日來了 在網路上如何避免侵權?

4月26日是世界智慧財產權日, 每年這時候, 各相關機構都會舉辦智慧財產權科普活動。 近年來, 在互聯網環境下, 智慧財產權發生較大變化。 一方面, 網路版權產業快速發展, 創新環境趨好。 另一方面, 網路也成為侵權的重要場所。 在互聯網環境下, 普通人如何避免侵權?

4月20日, 2018年全國智慧財產權宣傳周活動在北京啟動。 袁秀月 攝

網路版權產業發展迅速

2001年, 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正式設立世界智慧財產權日, 意在世界範圍內樹立尊重知識、崇尚科學和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意識, 營造鼓勵知識創新的法律環境。 每年, 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都會確立一個主題, 各成員國圍繞主題舉辦活動。 中國也是其中之一, 早在1980年, 中國就加入了該組織。

對於智慧財產權, 很多人都不陌生, 近年來, IP(intellectual property)一詞更是在影視文化領域成為熱詞。 通常而言, 傳統智慧財產權包括專利權、商標權和著作權。

而隨著互聯網的迅速發展, 網路智慧財產權也開始引起關注, 它的內涵更為廣泛, 還包括資料庫、電腦軟體、多媒體、數位化作品以及電子版權等。

資料圖:大IP變形金剛參展, 吸引不少觀眾。 中新社記者 張亨偉 攝

“經過近40年的發展, 中國的智慧財產權事業取得了豐碩的成果,

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時期。 ”近日, 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副總幹事王彬穎在中國智慧財產權保護高層論壇上表示, 中國的互聯網產業發展迅猛, 電子商務交易量持續增長, 版權行業的產值占中國GDP的7.3%。

越來越多的人在網上看視頻、玩遊戲、讀小說、聽音樂, 傳統文化產業也正在積極擁抱互聯網, 加快數字轉型。 在此情形下, 網路版權產業也得到快速增長。

據國家版權局日前發佈的《中國網路版權產業發展報告(2018)》顯示, 去年我國的網路版權產業的市場規模為6365億元, 較2016年增長27.2%。 網路視頻使用者付費市場規模同比增長翻番, 網路遊戲市場規模達2355億元, 網路直播異軍突起, 網路音樂、網路新聞資訊、數位閱讀等產值都有所增長。

資料圖:一名女主播正在進行手機直播。 中新社記者 張浩 攝

網路版權糾紛引發關注

使用者付費模式逐漸在各領域普及開來, 報告還顯示, 中國網路版權產業使用者付費規模達到了3184億, 占比規模突破50%。 可見, 用戶的版權意識也在逐步增強。

不過, 有關著作權的案件也大幅增長。 據最高人民法院公佈, 2017年, 在我國智慧財產權民事一審案件中, 著作權案件達137267件, 同比上升57.80%, 而商標和專利案件分別為37946件、16010件, 同比上升39.58%、29.56%。

在網路空間中, 有關抄襲、侵權的事件也不斷, 尤其在網路文學、視頻、音樂領域。 去年, 首屆燧石文學獎專門為抄襲作品設立“白蓮花獎”, 《三生三世十裡桃花》、《錦繡未央》等均入圍。 去年大火的電視劇《楚喬傳》原作也在近日被告抄襲, 《九州·斛珠夫人》作者蕭如瑟認為, 《楚喬傳》多處使用了和自己作品高度相似的內容, 目前該案還未宣判。

資料圖:圖為第五屆中國網路視聽大會展館一展臺,由彈幕打造成“隧道”。 中新社記者 張浪 攝

今年初,在國家版權局推動下,騰訊音樂、網易雲音樂就音樂版權達成合作。不過,版權糾紛卻仍存在,如近日網易雲音樂突然下架周傑倫歌曲,網易雲電臺主播將電影、電視劇等轉成音訊檔上傳引爭議等。

在24日的國新辦新聞發佈會上,國家版權局新聞發言人於慈珂也對版權方面問題作出回應,他表示:“最近,在網路音樂版權合作方面,出現了一點小的挫折和小的問題,但是這並不影響大的發展方向和趨勢。在2015年,國家版權局就組織開展了網路音樂版權秩序的專項整治。幾年來,網路音樂的侵權盜版得到了有效遏制,網路音樂版權的秩序也有了明顯好轉。”

資料圖:山西太原集中銷毀侵權盜版及非法出版物。 中新社記者 韋亮 攝

在網路環境下如何避免侵權?

在互聯網時代,人們不僅是資訊的接受者,還成為資訊的傳播者,尤其是在社交網站和自媒體平臺。人們在傳播資訊的過程中,也許某些行為就構成了侵權。那麼,在日常生活中,哪些行為可能導致侵權?

上海大成律師事務所李偉華律師表示,互聯網中的視頻、音樂、小說及圖片等除已過著作權保護期等情形外,基本都屬於他人享有著作權的作品。因此,在互聯網空間,線民的很多行為都可能具有侵權風險。

如擅自修改甚至篡改他人作品並重新傳播,可能會侵害作者的修改權或保護作品完整權;將他人作品中的署名去掉重新傳播可能會侵害他人的署名權;個人在直播網站中演唱某首音樂作品賺取“打賞”的,可能會侵害音樂作品著作權人的表演權等。

國家版權局宣傳海報

“普通線民需要提高自己的智慧財產權意識,樹立‘知識付費’的理念。”李偉華建議,線民在獲取資訊並進行文化消費時,不要把他人享有著作權的作品上傳分享至互聯網路,不要擅自修改、篡改他人享有著作權的作品進行網路傳播,甚至不能將音樂、視頻擅自分享至社交論壇、網盤等。

與此同時,線民不僅是資訊的傳播者,還成為內容的生產者。當下,每個人都可以在各個平臺上傳自己的短視頻、音樂、圖片等原創內容。此時,如何保護自己的著作權不受侵犯,也成為一項重要課題。

李偉華表示,如果個人的著作權遭到侵犯,首先可以通過公證或時間戳記、檢測軟體等固定證據,其次應當根據註冊資訊、備案資訊等鎖定明確的侵權人。如果侵權內容是在互聯網平臺上,可以通過該平臺的投訴通道進行維權,也可以向相關行政機關如文化執法大隊等進行投訴,或者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提起訴訟等。(袁秀月)

資料圖:圖為第五屆中國網路視聽大會展館一展臺,由彈幕打造成“隧道”。 中新社記者 張浪 攝

今年初,在國家版權局推動下,騰訊音樂、網易雲音樂就音樂版權達成合作。不過,版權糾紛卻仍存在,如近日網易雲音樂突然下架周傑倫歌曲,網易雲電臺主播將電影、電視劇等轉成音訊檔上傳引爭議等。

在24日的國新辦新聞發佈會上,國家版權局新聞發言人於慈珂也對版權方面問題作出回應,他表示:“最近,在網路音樂版權合作方面,出現了一點小的挫折和小的問題,但是這並不影響大的發展方向和趨勢。在2015年,國家版權局就組織開展了網路音樂版權秩序的專項整治。幾年來,網路音樂的侵權盜版得到了有效遏制,網路音樂版權的秩序也有了明顯好轉。”

資料圖:山西太原集中銷毀侵權盜版及非法出版物。 中新社記者 韋亮 攝

在網路環境下如何避免侵權?

在互聯網時代,人們不僅是資訊的接受者,還成為資訊的傳播者,尤其是在社交網站和自媒體平臺。人們在傳播資訊的過程中,也許某些行為就構成了侵權。那麼,在日常生活中,哪些行為可能導致侵權?

上海大成律師事務所李偉華律師表示,互聯網中的視頻、音樂、小說及圖片等除已過著作權保護期等情形外,基本都屬於他人享有著作權的作品。因此,在互聯網空間,線民的很多行為都可能具有侵權風險。

如擅自修改甚至篡改他人作品並重新傳播,可能會侵害作者的修改權或保護作品完整權;將他人作品中的署名去掉重新傳播可能會侵害他人的署名權;個人在直播網站中演唱某首音樂作品賺取“打賞”的,可能會侵害音樂作品著作權人的表演權等。

國家版權局宣傳海報

“普通線民需要提高自己的智慧財產權意識,樹立‘知識付費’的理念。”李偉華建議,線民在獲取資訊並進行文化消費時,不要把他人享有著作權的作品上傳分享至互聯網路,不要擅自修改、篡改他人享有著作權的作品進行網路傳播,甚至不能將音樂、視頻擅自分享至社交論壇、網盤等。

與此同時,線民不僅是資訊的傳播者,還成為內容的生產者。當下,每個人都可以在各個平臺上傳自己的短視頻、音樂、圖片等原創內容。此時,如何保護自己的著作權不受侵犯,也成為一項重要課題。

李偉華表示,如果個人的著作權遭到侵犯,首先可以通過公證或時間戳記、檢測軟體等固定證據,其次應當根據註冊資訊、備案資訊等鎖定明確的侵權人。如果侵權內容是在互聯網平臺上,可以通過該平臺的投訴通道進行維權,也可以向相關行政機關如文化執法大隊等進行投訴,或者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提起訴訟等。(袁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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