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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版權局:近半版權糾紛出自網路文字作品 網路音樂侵權案平均賠償最高

新京報快訊(記者倪偉)今天(4月26日), 2018中國網路版權保護大會在京召開, 會上發佈的《2017年中國網路版權保護年度報告》顯示, 去年近半數版權侵權糾紛出自網路文字作品, 而網路音樂侵權案件平均賠償額最高。

根據中國資訊通信研究院統計資料, 2017年發生的網路內容產業案件, 48%為文字作品案件, 其次為圖片作品, 占比26%, 影視作品占比17%。 音樂作品案件占9%, 占比最低, 然而音樂作品侵權案件平均賠償額卻最高。 整體來看, 網路版權侵權糾紛判賠力度不斷加大。

報告顯示, 去年網路版權侵權案件近一半發生在北京,

其次為廣東、福建、湖南、上海、浙江等地區, 呈現相對集中態勢。

報告指出, 去年相關國家規劃的出臺, 使得版權工作戰略地位不斷提升。 2017年, 國務院印發《“十三五”國家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 這是包括版權工作在內的智慧財產權規劃首次列入國家重點專項規劃。

隨著網路內容形式的快速更新和侵權手段的變化, 去年, 我國網路版權監管模式也作出了相應創新。 報告顯示, 去年, 以國家版權局為主導的各相關方採取技術和制度手段應對新出現的問題, 對虛擬實境、微信公眾號、聚合盜鏈等形式侵權行為給予針對性治理, 並要求主要網路音樂服務商對音樂作品全面授權, 避免“獨家授權” 影響使用者獲取音樂的便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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