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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撞倒後拖行十余米 南京警方:排除毒酒駕 肇事者被刑拘

4月25日上午9時30分左右, 南京市秦淮區龍蟠中路與長樂路交叉口發生一起車禍。 一輛轎車與電動車相撞後, 並未減速, 而是拖行騎電動車女子, 直至撞到行道樹和燈柱, 拖行距離10余米。

25日下午, 新京報記者從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獲悉, 被拖行女子當場死亡。

26日淩晨, 南京交警公佈事故調查結果稱, 初步查明, 4月25日9時35分許, 鄧某某 ( 男, 南京市鼓樓區人 ), 駕駛黑色東風日產小轎車, 行駛至龍蟠南路長樂路路口由南向西左轉彎時闖紅燈, 因撿拾滑落在車內正在接聽的手機, 致車輛失控, 撞到騎電動車的陳某 ( 女,

南京市秦淮區人 ) , 致陳某當場死亡。

經檢測, 鄧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小於5mg/100ml. 對照國家相關標準, 不屬於飲酒駕駛機動車 ; 經對其尿樣檢測結果顯示陰性, 排除毒駕嫌疑。

南京交警稱, 另據調查, 鄧某某原系南京市公安局建鄴分局民警, 2014 年1月因犯受賄罪, 被建鄴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同年 2 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4月24日晚, 鄧某某與他人在一飯店飲酒聚餐, 後到某KTV喝酒唱歌至4月25日淩晨1時許。

目前, 南京市公安機關已將鄧某某刑事拘留, 案件偵辦工作正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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