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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體性勞資糾紛增加 通州法院:將針對性加大普法宣傳及調解

新京報快訊(記者劉洋)今日(4月26日)上午, 通州法院召開副中心建設中群體性勞資糾紛案件新聞通報會, 通報稱轄區群體性勞資糾紛激增, 一季度同比上升了6個百分點。 據介紹, 激增的原因與近年來通州區對企業的大規模清退、搬遷有關, 今後將針對性加大普法宣傳及調解。

所謂群體性勞動爭議是指勞動關係雙方當事人中一方為10人以上群體勞動者、有明確利益訴求的、在事實和法律方面具有同一性或相似性, 另一方當事人為同一用人單位的勞動爭議, 是現行勞動爭議的群體表現形式。

據勞爭庭庭長原海濤介紹,

副中心建設要加快調整退出不符合功能定位的產業, 這一過程涉及非個別企業, 亦非個別勞動者, 因此群體性勞資糾紛數量逐漸上升。

根據通州法院調研, 2016年群體性勞資糾紛案件比重約為17%, 2017年19%, 2018年截至4月底, 比重約為32%, 和去年同期相比, 上升6個百分點。

如何妥善處理激增的群體性勞資糾紛?勞爭庭副庭長蘆玉傑表示, 首先要加強普法宣傳, 利用司法建議等形式對涉訴企業進行指導, 引導企業有序搬遷。 其次法院已就北京城市副中心產業調整退出企業員工安置問題進行專題調研, 出臺相關指引檔, 並針對群體性勞資糾紛篩選調解帶頭人, 多元調節並行。

法官助理姜楠表示, 根據法律規定, 用人單位因政策原因外遷,

並非主觀意願, 屬於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 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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