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男子制售假冒名煙被判十年
2014年12月, 被告人吳某松雇請工人到廣東省饒平縣某村一山坡搭建工棚, 作為其生產假冒捲煙的場地。
經鑒定, 查獲的散裝“中華”煙支皆系假冒注冊商標且偽劣捲煙。 2015年9月至11月間, 被告人吳某松夥同他人商謀合資人民幣250萬元購置切絲機等機械設備, 並將切好的煙絲提供給他人生產假冒偽劣捲煙。 11月27日, 被告人吳某松被公安機關抓獲, 現場查獲八刀頭切絲機1台和空氣壓縮機等制假輔助設備。 經鑒定, 查獲的切絲機價值人民幣166萬餘元。 2016年3月, 被告人吳某松(取保候審期間)在海豐縣平東鎮某村一制假窩點被公安機關抓獲, 現場查獲捲煙機、煙絲、成品散裝“白沙”煙支等涉案物品價值22萬餘元。
海豐三姐弟銷售假冒星巴克產品獲刑
2016年4月至10月期間, 被告人劉某獅、劉某潔、劉某瓊共加工銷售假冒“STARBUCKS”(星巴克)注冊商標的成品咖啡540件, 銷售金額人民幣54000元, 非法獲利人民幣10800元。 同年10月20日, 海豐縣公安民警聯合工商行政管理局人員在該出租房制假場所內將被告人劉某潔、劉某瓊抓獲,
海豐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 被告人劉某獅、劉某潔、劉某瓊無視國家法律, 違反商標管理法規, 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 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非法經營數額達人民幣215630元,
綜上, 海豐法院以三被告人犯假冒注冊商標罪, 判處被告人劉某獅有期徒刑二年四個月, 並處罰金人民幣35000元;判處被告人劉某潔有期徒刑二年, 並處罰金人民幣15000元;判處被告人劉某瓊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 並處罰金人民幣15000元。
法院說法:智慧財產權刑事犯罪將從嚴懲處
為切實維護權利人合法權益, 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提高社會公眾的智慧財產權意識, 營造良好的營商法治環境, 汕尾法院始終堅持加大產權保護力度, 積極推進智慧財產權“三合一”審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