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日報訊 昨日, 市教育局公佈2018年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工作安排。 今年積分入學從5月2日開始受理申請, 6月1日結束申請。
今年將新增手機申請方式, 家長可通過微信公眾號“東莞市教育局”提交資料, 並在此公眾號上查閱辦理進展、查詢積分等。
積分入學需滿足兩條件
根據相關規定, 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必須符合兩個條件。 一是申請人(即學生)具有正常學習能力, 是中國非東莞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含香港和澳門戶籍)。 申請小學一年級的必須年滿6周歲;申請小學二至六年級的必須在滿6周歲入讀小學一年級的基礎上,
另一個條件則是針對積分方(即申請人的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 必須是中國非東莞市戶籍公民(含香港和澳門戶籍), 持東莞市有效《廣東省居住證》(港澳居民持有《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且在東莞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
可通過微信公眾號交資料
今年積分入學的網上報名時間為5月2日10時至6月1日17時30分, 逾期系統自動關閉。 網上報名一人一號, 以申請人的身份證號碼為依據,
今年將增手機申請方式, 申請人可通過微信公眾號“東莞市教育局”提交資料, 並在此公眾號上查閱辦理進展、查詢積分等。 使用微信手機版, 可關注“東莞市教育局”微信公眾號(微信號dg-jyj), 點擊“積分入學”欄目;使用電腦版, 可登錄http://jfrx.dg.gov.cn或http://shenbao.dg.gov.cn。
據悉, 網上報名時, 只能在積分方服務地所在鎮街、申請人或積分方在東莞市擁有產權清晰的自有居所所在鎮街中選擇一個鎮街作為申請地(二選一), 提出積分入學申請。 申請人不按規定選擇申請地, 提供不了以上佐證材料的,
民辦學位補貼開學再補
今年, 通過積分制入學方式被錄取, 但未能被安排至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就讀的隨遷子女可享受積分制入學民辦學位補貼。 符合學位補貼條件的隨遷子女需自行選擇積分制入學申請地範圍內的義務教育民辦學校申請入讀, 被民辦學校錄取後, 隨遷子女按照“先交後補”的原則, 先全額繳交民辦學校的學雜費及其他費用。 待開學後, 由市、鎮財政委託民辦學校按照學位補貼標準將學位補貼發回給相應的隨遷子女。
市教育局規定, 2017年已享受民辦學位補貼的隨遷子女, 可重新積分申請公辦學校。
2018年積分入學
申辦流程和排程
網上報名:5月2日10時~6月1日17時30分
部門審核:5月2日~6月10日
積分查詢:5月2日~6月11日
覆核申請:6月13日17時前
現場確認:5月3日~6月24日17時30分前(節假日是否受理以各鎮街新莞人服務中心公佈為准)
積分公示:6月27日~7月3日
志願修改:6月27日~29日
學位安排:7月5日~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