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娛樂>正文

活得和別人不一樣,就該死?

最近有一部新片, 叔看完感慨萬千。

異端就是該死嗎?

朋克就是錯嗎?

這部電影沒有給出答案, 卻給了我們很多思考的餘地。

《炸彈之城》

這個關於年輕人的故事, 根據真實事件改編。

故事發生在美國德克薩斯州北部的小城阿馬里洛, 這裡是美國核彈最後裝配的唯一中心, 自帶了一種隨時有可能炸裂的氣質。

1997年, 阿馬里洛有著這樣一些年輕人。

布萊恩為首的朋克少年們, 打扮獨特、造型扎眼,

他們有著自己的一片天地。

科迪為首的橄欖球少年們, 外表陽光向上, 球場上感受歡呼, 球場下得到讚賞。

二者組成了這座小城的兩種面孔。

聊電影之前, 我們先來說說朋克是怎麼回事。

朋克作為一種音樂風格起源於70年代的英國, 當時的英國經濟一片蕭條, 朋克樂是年輕人呼喊發洩的一種管道。 朋克是一種三和弦音樂, 換而言之就是很簡單, 沒什麼技術含量, 但是它的無政府主義以及代表年輕人的呼喊卻使它獲得了不少的擁躉。

與之配套的還有一系列的朋克文化, 後來在時裝界知名的VivienneWestwood其實也是朋克文化的操盤手之一。

朋克特立獨行、X天X地的精神以及非常有辨識度的造型, 讓很多年輕人走向朋克之路。

在常人眼中, 朋克幾乎就等同於摧毀。

不過朋克音樂宣導反政府這種極端的形式, 其實也沒有存在太久。 後來朋克被主流收編, 出來了一些很紅的流行朋克樂隊, 頂多唱些反戰, 大多數時候還是在唱少年心事, 早早脫離了早起那種極端性。

green day也有反戰的歌,但是遠沒有早起的朋克樂隊瘋狂

雖然朋克音樂走向主流,但是在大眾看來,現實生活中莫西幹頭、全身掛飾的這些小朋克們始終都是異端。

在阿馬里洛這種小城,布萊恩們更是非常扎眼的異端。

布萊恩頭髮染綠,打超多髮蠟把它們立成一排,穿黑色、皮衣,戴各種金屬配飾。

典型的朋克裝扮。

這個裝扮簡直就是《莫西幹回到故鄉》中松田龍平的同款。

這二者都有著相同的夢想——要把自己的樂隊做大做強。

說實話,布萊恩不算叛逆,他和父母相處融洽,性格不算暴戾,交不起房租也會低聲下氣。

他不是什麼誤入歧途的迷失少年,只是自己選擇了這種生活方式,當然,這種生活中也確實有很多不正向的東西。

有意思的是電影講演出現場和橄欖球比賽混剪在一起,兩種東西直接形成對立。

朋克少年裝扮的出格,以及那種我最屌的自信讓很多人看不爽。

比如在餐廳與科迪們的首次相遇就火藥味十足,兩幫人隔著窗子對峙。

這個穿白襯衫的男孩就是科迪,他看著很乖,實際上也是滿嘴髒話。

這次朋克少年人比較多,互相推攘了一下,另一幫人就乖乖開車跑路。

然而,事實上在這個小城,朋克少年們才是弱勢群體。

因為“正常人”是大多數,而這部分人都看他們不順眼。

於是一旦落單,他們很容易遭受攻擊。

事情的升級來源於布萊恩們居住的房子被人砸穿玻璃,那時只有金一個人在家。

他開車一路追著肇事者,卻發現來到了一幫年輕人的“聚會”中。

這幫人每個都是傳統的美式打扮,大多數人都戴著棒球帽。

本來是受害者的金,卻在這裡被胖揍了一頓,車也被撞得面目全非。

他心裡是異常的平靜與異常的憤怒。

事實上,他們每個人或許隨時都將成為被攻擊的對象,於是他們選擇反抗。

這場混戰充斥著全然的暴力與非理性,兩幫人打做一團。

這種年輕人的鬥毆其實是沒有對錯一方的。

但是,優秀的橄欖球隊長科迪卻開車從布萊恩身上碾過,布萊恩渾身浴血面目全非,當場結束了生命。

追求自由的少年布萊恩,就因為另一個少年的一時意氣,再也無法完成自己的夢想。

伴隨著布萊恩的死亡,這場混戰也停了下來。

這對於布萊恩的哥哥、女友、朋友們而言無疑是悲痛而絕望的。

肇事之後的科迪卻顯得格外冷靜。

他讓車上早已大驚失色的女孩下車,決定自己承擔起這個責任。

他默默開著那倆屬於父母的凱迪拉克回家,他或許明白自己做了什麼又或許不明白。

因為布萊恩的死亡,科迪坐上了法庭的被告席。

而那些參與鬥毆的少年們都成為了庭審的證人。

片中的有一段幾乎奠定了庭審的基調。

作為證人的朋克少年被律師問到,怎樣定義自己的生活方式,他不確定的回答:“朋克?”

律師的回答傾向性非常強:

“真好笑你會這麼說。”

朋克在字典上的定義是:

少年反駁:你不會明白的。

這份反駁在法庭上幾乎是毫無說服力,他一出場就無法逃避被定性的命運,儘管他梳平了頭髮洗去了眼妝,但在眾人面前他依然顯得不可信。

因為他始終屬於背離大眾的另一個陣營。

而坐在被告席上的科迪以及給他作證的年輕人們,每一個都穿著乾乾淨淨的襯衫,如果穿著能代表一些東西,他們必定代表著一種正確。

控方律師說著所有年輕人都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他的話語鏗鏘有力,直指真相,卻無法改變陪審團最後的決定。

科迪的辯護律師的陳詞是大眾更願意相信的東西。

他說:你甚至可以說,他註定那樣死去。

陪審團無論多客觀,他們始終都是大眾的一員,他們傾向於審判異端,傾向於布萊恩們是要殘害善良的高中學生。

大眾不關心布萊恩的死活,甚至不願意面對那晚以少對多的事實。

偏見紮根於每個人的心底。

正如朋克做壞事被發現是嚴懲,而高中生集體聚會甚至縱火的結果就是讓他們快點回家。

叔並不提倡青少年信奉反社會的極端朋克,但是在電影中的這個事件中,布萊恩們做錯的事並不比科迪們多。

兩幫人都是無處發洩躁動的無知青少年而已。

科迪的父母眼含熱淚等他回家,但是布萊恩的父母卻連再看他一眼的機會都沒有了。

叔想起去年BBC的一部電視電影《死於獨特》。

20歲左右的兩個年輕人在公園遭受一群青少年地痞的毆打,一個重傷一個死亡,這一切源於他們與眾不同的哥特打扮。

很巧,這部電影也是根據真人真事改編。

他們其實不是死於獨特,而是死於偏見,死於自己的不妥協。

人們總是害怕與自己不一樣的事物,害怕那些勇敢張揚自我的人。

科迪們罵那些小朋克用的最多的詞是faggot(同性戀的侮辱性稱呼)。

或許在他們眼中過著自己未知的生活方式的布萊恩們,就像同性戀一樣可恨。

這種偏見無疑是愚蠢而可笑的。

更可笑的是,翻這部電影的評論叔依舊看到了這種無理的偏見。

事實上沒人因為與眾不同就該死,沒人因為不“正常”就該死。

世人定義了“正常”,大多數人都努力讓自己變的“正常”。

但不代表不“正常”就是一種錯。

green day也有反戰的歌,但是遠沒有早起的朋克樂隊瘋狂

雖然朋克音樂走向主流,但是在大眾看來,現實生活中莫西幹頭、全身掛飾的這些小朋克們始終都是異端。

在阿馬里洛這種小城,布萊恩們更是非常扎眼的異端。

布萊恩頭髮染綠,打超多髮蠟把它們立成一排,穿黑色、皮衣,戴各種金屬配飾。

典型的朋克裝扮。

這個裝扮簡直就是《莫西幹回到故鄉》中松田龍平的同款。

這二者都有著相同的夢想——要把自己的樂隊做大做強。

說實話,布萊恩不算叛逆,他和父母相處融洽,性格不算暴戾,交不起房租也會低聲下氣。

他不是什麼誤入歧途的迷失少年,只是自己選擇了這種生活方式,當然,這種生活中也確實有很多不正向的東西。

有意思的是電影講演出現場和橄欖球比賽混剪在一起,兩種東西直接形成對立。

朋克少年裝扮的出格,以及那種我最屌的自信讓很多人看不爽。

比如在餐廳與科迪們的首次相遇就火藥味十足,兩幫人隔著窗子對峙。

這個穿白襯衫的男孩就是科迪,他看著很乖,實際上也是滿嘴髒話。

這次朋克少年人比較多,互相推攘了一下,另一幫人就乖乖開車跑路。

然而,事實上在這個小城,朋克少年們才是弱勢群體。

因為“正常人”是大多數,而這部分人都看他們不順眼。

於是一旦落單,他們很容易遭受攻擊。

事情的升級來源於布萊恩們居住的房子被人砸穿玻璃,那時只有金一個人在家。

他開車一路追著肇事者,卻發現來到了一幫年輕人的“聚會”中。

這幫人每個都是傳統的美式打扮,大多數人都戴著棒球帽。

本來是受害者的金,卻在這裡被胖揍了一頓,車也被撞得面目全非。

他心裡是異常的平靜與異常的憤怒。

事實上,他們每個人或許隨時都將成為被攻擊的對象,於是他們選擇反抗。

這場混戰充斥著全然的暴力與非理性,兩幫人打做一團。

這種年輕人的鬥毆其實是沒有對錯一方的。

但是,優秀的橄欖球隊長科迪卻開車從布萊恩身上碾過,布萊恩渾身浴血面目全非,當場結束了生命。

追求自由的少年布萊恩,就因為另一個少年的一時意氣,再也無法完成自己的夢想。

伴隨著布萊恩的死亡,這場混戰也停了下來。

這對於布萊恩的哥哥、女友、朋友們而言無疑是悲痛而絕望的。

肇事之後的科迪卻顯得格外冷靜。

他讓車上早已大驚失色的女孩下車,決定自己承擔起這個責任。

他默默開著那倆屬於父母的凱迪拉克回家,他或許明白自己做了什麼又或許不明白。

因為布萊恩的死亡,科迪坐上了法庭的被告席。

而那些參與鬥毆的少年們都成為了庭審的證人。

片中的有一段幾乎奠定了庭審的基調。

作為證人的朋克少年被律師問到,怎樣定義自己的生活方式,他不確定的回答:“朋克?”

律師的回答傾向性非常強:

“真好笑你會這麼說。”

朋克在字典上的定義是:

少年反駁:你不會明白的。

這份反駁在法庭上幾乎是毫無說服力,他一出場就無法逃避被定性的命運,儘管他梳平了頭髮洗去了眼妝,但在眾人面前他依然顯得不可信。

因為他始終屬於背離大眾的另一個陣營。

而坐在被告席上的科迪以及給他作證的年輕人們,每一個都穿著乾乾淨淨的襯衫,如果穿著能代表一些東西,他們必定代表著一種正確。

控方律師說著所有年輕人都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他的話語鏗鏘有力,直指真相,卻無法改變陪審團最後的決定。

科迪的辯護律師的陳詞是大眾更願意相信的東西。

他說:你甚至可以說,他註定那樣死去。

陪審團無論多客觀,他們始終都是大眾的一員,他們傾向於審判異端,傾向於布萊恩們是要殘害善良的高中學生。

大眾不關心布萊恩的死活,甚至不願意面對那晚以少對多的事實。

偏見紮根於每個人的心底。

正如朋克做壞事被發現是嚴懲,而高中生集體聚會甚至縱火的結果就是讓他們快點回家。

叔並不提倡青少年信奉反社會的極端朋克,但是在電影中的這個事件中,布萊恩們做錯的事並不比科迪們多。

兩幫人都是無處發洩躁動的無知青少年而已。

科迪的父母眼含熱淚等他回家,但是布萊恩的父母卻連再看他一眼的機會都沒有了。

叔想起去年BBC的一部電視電影《死於獨特》。

20歲左右的兩個年輕人在公園遭受一群青少年地痞的毆打,一個重傷一個死亡,這一切源於他們與眾不同的哥特打扮。

很巧,這部電影也是根據真人真事改編。

他們其實不是死於獨特,而是死於偏見,死於自己的不妥協。

人們總是害怕與自己不一樣的事物,害怕那些勇敢張揚自我的人。

科迪們罵那些小朋克用的最多的詞是faggot(同性戀的侮辱性稱呼)。

或許在他們眼中過著自己未知的生活方式的布萊恩們,就像同性戀一樣可恨。

這種偏見無疑是愚蠢而可笑的。

更可笑的是,翻這部電影的評論叔依舊看到了這種無理的偏見。

事實上沒人因為與眾不同就該死,沒人因為不“正常”就該死。

世人定義了“正常”,大多數人都努力讓自己變的“正常”。

但不代表不“正常”就是一種錯。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