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報訊4月28日, 記者從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河南省節約能源條例》實施”新聞發佈會上獲悉, 新版《河南省節約能源條例》5月1日施行。
2017年12月1日, 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了修訂後的《河南省節約能源條例》(以下簡稱《條例》)。 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王新民介紹:“與原版相比, 新版《條例》重點修訂了節能監督管理體制、集中供熱分戶計量、開發利用新能源和節能市場化機制四個方面的內容。 ”
理順節能監督管理體制。 一直以來, 節能監督管理涉及的部門比較多, 《條例》規定, 縣級以上發改部門,
集中供熱建築實行供熱分戶計量、按照用熱量收費。 實行供熱分戶計量不僅可以降低百姓的供熱費用, 更有利於降低消耗、推進節能、減少污染。 《條例》規定,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 對集中供熱規劃區域內的新建建築實施分戶計量, 對既有建築有條件實施供熱分戶計量改造的, 應當在5年之內改造完畢。
鼓勵開發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 我省是能源消費大省, 其中煤炭消費占比較高, 僅2017年六大高耗能行業能源消費占規模以上工業能源消費的比重就超過80%, 這種能源消費結構不利於生態環境的保護和改善。 《條例》規定,
節能市場化機制。 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電力需求側管理等節能新機制, 可以有效地調動全社會節能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條例》規定, 公共機構應當發揮示範引領作用, 優先採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節能改造, 在能源消耗定額範圍內使用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