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節始終和牛郎織女的傳說相連。 他們一年一度相會的七夕, 被世人視為愛情的象徵。 這也成為了中國四大民間愛情傳說之一。
關於牽牛織女最早見於《詩經·小雅·大東》:
維天有漢, 監亦有光。
跂彼織女, 終日七襄。
雖則七襄, 不成報章。
睕彼牽牛, 不以服箱。
《大東》篇原是一首表現西周時代東方諸侯國臣民怨刺周王室的詩。 這一節大意是說:銀河兩岸的織女星、牽牛星, 儘管有其名, 卻不會織布, 不能拉車;當今的統治者也是如此, 雖身居高位, 卻無恤民之行, 不過徒有其名而已。 這裡, 對織女、牽牛二星僅是作為自然星辰形象引出一種隱喻式的聯想, 並無任何故事情節。 此時, 它們只作為一種文化因數, 開始進入文學這個大系統之中。 正是這種“因數”, 為這個傳說的生成準備了潛在的文化條件。
到西漢時期, 織女、牽牛已被傳為兩位神人, 而且有塑像, 面面相對。
迢迢牽牛星, 皎皎河漢女。
纖纖擢素手, 劄劄弄機杼;
終日不成章, 泣涕零如雨。
河漢清且淺, 相去複幾許?
盈盈一水間, 脈脈不得語。
這裡的牽牛、織女二星已具人物形象——弄機織布, 思念流淚;並且開始被編織為一幕恩愛夫妻受著隔絕之苦的愛情悲劇。 詩中雖然沒有直言牽牛、織女是夫妻, 但織女終日思念牽牛, 渴望相見, 而又“盈盈一水間, 脈脈不得語”的情節則是十分清楚的。
進一步說明問題的, 是東漢人應邵編撰的《風俗通義》, 其中有一段記載:織女七夕當渡河, 使鵲為橋, 相傳七日鵲首無故髡, 因為梁以渡織女故也。 (見《歲華紀麗》)
這表明, 在當時, 不僅牽牛、織女為夫妻之說已被普遍認可, 而且他們每年以喜鵲為橋, 七夕相會的情節, 也在民間廣為流傳, 並融入風俗之中了。 發展到這一步顯然是要經過相當長並且是十分積極活躍的演進過程的。
稍後的三國時期, 更有不少詩文反映了這一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