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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卸載太霸道,用戶只能裸奔?

註冊帳號很容易, 可想要註銷卻難上加難;不開通資訊授權, 軟體無法正常使用……

據媒體報導, 目前一些網路運營商頻頻越權, 想盡辦法搜集使用者更多資訊, 甚至有使用者在經過手機號驗證、實名資訊驗證、人臉驗證等層層關卡之後, 仍未能成功清除平臺之上的“電子痕跡”。

APP對用戶如此難以割捨, 單方面強行索要和保存使用者的個人資訊, 明顯不是出於深情厚誼, 而是那些使用者資料對它有商業價值。 當今大資料浪潮席捲全球, 許多企業將之視為至關重要的競爭力。

據《福布斯》雜誌報導, 採用大資料、雲計算和移動戰略的企業發展狀況要領先同行53%。 於是, 不管眼前有沒有想到應用之法, 幾乎所有企業對待使用者資料的態度都如出一轍:能取盡取。 只要使用APP, 哪怕一丁點兒服務, 就把身份證號、手機號甚至相冊、通訊錄等資料全部搜刮一遍。

問題是, APP制定的“遊戲規則”合理麼?很顯然, 當我們使用APP時, 並不真正需要用到它所要求的全部資料。

比如, 音樂類APP, 能夠提供好音樂即可, 何需位置資訊、電話、相機許可權;視頻類APP, 能夠提供影視資源即可, 拿用戶手機號何用……更令人氣憤的是, 只要用戶拒絕提供隱私, 就別想使用該APP。 正是這種權利的不平等, 才導致了使用者們以個人隱私交換服務的無奈之舉。

一起起因資訊洩露而起的惡性事件, 讓全社會隱私保護的共識愈發強烈。 只是, 至今還缺少一個真正全面詳實、條款清楚、界限分明的管理辦法。

國家網信辦2016年曾發佈《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式資訊服務管理規定》, 明確要求, 未向用戶明示並經用戶同意, 不得開啟收集地理位置、讀取通訊錄、使用攝像頭、啟用錄音等功能。

至於“被迫”同意的情況, 似乎還管不著。 也正是這種制度缺陷, 讓網路運營者可以“耍流氓”, 廣大用戶想維權又無依據, 相關部門要嚴懲更沒憑證。 順著這個邏輯來看, 保護使用者隱私的當務之急, 是趕緊制定一個面面俱到的“遊戲規則”。 針對不同類別的APP, 明確使用者資訊中哪些是合理獲取、哪些是不宜獲取、哪些是禁止獲取。 唯有將規則制定得更加細緻入微, 才能守護好已經稀缺的安全感。

互聯網的世界再自由, 也沒有人願意在裡頭裸奔, 更沒有人願意蹤跡完全被別人掌握。

對於“電子足跡”, 歐盟早在1995年就在資料保護法律中提出“被遺忘權”, 美國加州的“橡皮擦法”也於2015年生效, 要求社交網路公司允許未成年人“擦掉”自己的上網痕跡。

中國作為全球線民最多的國家, 不應該落於人後, 互聯網的發展同樣需要以保護線民的權利為前提。 保護線民隱私, 不妨就從可以選擇讓網路世界遺忘我們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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