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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法院開通訴訟綠色通道妥善解決涉扶養糾紛離婚案件

四川新聞網達州4月25日訊(羅雪梅) “法院的同志真好, 既幫我們解決了家庭糾紛, 又為我們解決了執行難題, 還給我們減免了訴訟費用和執行費用, 我們真是遇到了大好人。 ”近日, 大竹縣人民法院家事審判巡迴法庭和執行局法官共同化解了當事人孔某和曾某的離婚糾紛後, 雙方當事人及親屬說感激萬分。

原告孔某與被告曾某系該院一起扶養糾紛的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 二人系夫妻關係。 2015年1月, 在媒人的介紹下二人相識戀愛並走進婚姻殿堂, 當年11月生育一子。 因婚前瞭解不夠, 結婚不久雙方就為家庭瑣事發生矛盾糾紛。

2016年11月原告孔某向大竹法院起訴離婚, 法院作出了不准予離婚的判決。 2017年3月原告孔某經西南醫院確診為系統性紅斑狼瘡並伴有重症肺部感染, 先後在西南醫院、大竹縣人民醫院住院四次, 共花去醫療費10余萬元, 生病期間被告對原告不聞不問, 且不給付任何費用。 2017年4月原告向法院起訴要求被告曾某給付其生病期間的醫療費和扶養費, 法院經審理後作出了被告曾某給付原告醫療費51483.28元和自2017年9月起每月給付扶養費800元的判決。 判決生效後, 被告曾某仍然未予履行, 2018年3月原告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 法院查封了被告名下的婚前按揭住房一套, 由於原告的治療每個月需要較高的治療費用,
如果啟動執行評估拍賣程式, 將無法及時保障原告的生活和治療情況, 同時也會加劇雙方的矛盾衝突。

鑒於該案的特殊性, 執行法官首先做雙方的和好工作, 但原、被告均明確表示雙方已無法和好, 且同意離婚, 為從根本上化解矛盾, 保障原告的合法權益, 執行法官與家事審判巡迴法庭法官一道, 共同研究家庭矛盾化解和案件執行的方案。 經多次徵詢雙方及其父母意見, 在原告的母親明確表示支持原告離婚且願意照顧原告的日常生活和治療的情況下, 家事審判巡迴法庭開通訴訟綠色通道, 組織雙方對查封房屋進行估價, 計算被告需要給付原告的醫療費、扶養費及離婚補償款金額, 最終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

自此, 一件涉執行和婚姻家庭矛盾的案件圓滿解決, 該案從立案、開庭調解不到一天時間。

在“用兩到三年基本解決執行難”中, 大竹法院發揮審判部門和執行部門的協調配合作用, 全院上下一盤棋考慮, 通過開通訴訟綠色通道、共同參與調解等, 共同化解執行難案, 既化解了執行難題, 又促進了社會和諧, 受到了雙方當事人的肯定和讚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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