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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石家莊加強土地管理,此類用地禁止用於房地產開發!

近日, 石家莊市政府公佈《關於加強土地管理支持全市產業發展的意見》。 《意見》指出, 將通過加強新增建設用地計畫管理、切實做好耕地占補平衡工作等方面, 加強土地管理服務和保障全市“4+4”產業發展。

好的要獎, 差的要罰

《意見》指出, 新增建設用地計畫指標依據縣域規模、產業專案用地需求、供地率、補充耕地完成情況、磚瓦窯複墾增減掛鉤專案進展情況、閒置用地情況及衛片執法檢查整改情況, 切塊下達各縣(市、區), 優先保障“4+4”產業發展項目, 以及重大民生、環保、基礎設施及落實補充耕地的專案。 並要求, 計畫指標要做到當年計畫當年執行。 對計畫執行完畢的縣(市、區)給予適當獎勵, 對計畫執行情況較差的, 扣減下一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畫指標。

這種行為三年內禁止參與土地整治專案

《意見》指出, 加強對參與土地整治專案的設計、施工等從業單位的甄別選用,

對配合工作不力、影響土地整治專案實施進度的, 三年內禁止參與全市土地整治專案。

這類土地不得用於房地產和商業開發

《意見》還提到, 提高補充耕地指標利用品質和效益, 長安區、橋西區、新華區、裕華區、鹿泉區、槁城區、欒城區、礦區和高新區、迴圈化工園區補充耕地指標調配,

根據省市重點專案情況、土地投入產出比、畝均稅收以及供地率、違法占地、閒置土地情況等因素, 設定不同權重, 綜合考慮統籌安排確定。 調配的補充耕地指標只能用於產業項目和基礎設施項目, 不得用於房地產和商業開發項目;市政府調配的補充耕地指標未按期使用的, 收回重新安排, 各區不能相互調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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