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25日電25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 要將銀行開展普惠金融服務情況作為監管支援政策重要參考, 制定監管考核辦法。
當前針對小微企業、“三農”等薄弱環節的普惠金融服務, 國家已經出臺多項政策。 目前大中型商業銀行已普遍設立普惠金融機構, 專業化經營機制基本成型, 截至去年末新發放普惠金融貸款3.4萬多億元。
會議提出, 必須落實好已確定的政策, 讓企業切實感受到融資成本下降。 抓緊完善普惠金融服務保障體系, 加強信用資訊系統建設, 支援銀行制定專門的普惠信貸計畫、安排專項激勵費用、細化盡職免責辦法。
專家指出, 普惠金融服務有著成本高、風險大的特點, 從監管考核上入手, 實施激勵政策, 尤其出臺盡職免責辦法, 有利於提高銀行服務普惠領域的積極性, 推動融資成本的下降。
會議提出, 探索小微企業中長期固定資產貸款、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設施抵押貸款、扶貧金融等產品創新, 確保單戶授信1000萬元以下的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於各項貸款增速、貸款戶數不低於上年同期水準, 合理控制小微企業貸款品質和貸款綜合成本, 力爭到三季度末小微企業融資成本有較明顯降低。
專家表示, 產品創新尤其是抵押方式的創新將突破小微、三農貸款的擔保難題, 確保貸款規模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