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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男子搶奪路人手機,結果懵了!沒成想人家是刑警

很多人可能都聽過

“劫匪搶銀行趕上員警發工資”的笑話

沒想到類似的事真的發生了

4月26日18時許

嫌疑人劉某在北京市豐台區右外大街

尾隨一步行男子進入某餐廳

趁這名男子上樓梯時突然從後面出手

想要搶事主的手機

結果, 被秒擒!

原來

嫌疑人劉某想搶的這位行人

是一名剛剛下班的北京刑偵總隊刑警

大概嫌疑人不相信這一切是真的

竟要求看一下事主的警官證

被搶事主出示了警官證

目前, 嫌疑人劉某因涉嫌搶奪已被案發屬地豐台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知道事情經過後

網友們都樂噴了

最後解答一下網友的疑問

從法律上說, 員警既是執法者又是當事人, 怎麼取證呢?

當然不能由這位民警自己取證辦理, 任何案件都是有管轄權的, 一般以案發地屬地公安機關負責。 這起案件後續具體程式是由屬地派出所辦理的, 這位下班刑警在案件中的身份就是普通事主, 只不過職業是員警而已。

話說這位剛下班的刑警大哥本可以放鬆一下了, 估計自己也沒想到遇到這種事, 出了刑警隊沒一會兒又成為事主被同行做起了筆錄。

下班還要順手抓賊

心疼刑警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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