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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高鐵上吸煙者180天內限制乘車

2014年3月27日, 杭州, 一列高鐵進站後一名乘客站在出口處吸煙。 圖/視覺中國

針對交通出行領域失信行為的兩份意見施行, 飛機上“鬧事者”將一年內禁止乘機

今日起, 兩部與市民出行相關的新規將開始實施, 對火車逃票、違規吸煙、機場鬧事等交通出行失信行為的處罰加碼。 根據新規, 在動車組列車或其他列車的禁煙區域內吸煙, 將被處以180天內禁止乘坐火車, 而在機場、飛機上的“鬧事者”也將被給予一年內禁止乘坐飛機的處罰。

3月中旬, 國家發改委等部門聯合下發《關於在一定期限內適當限制特定嚴重失信人乘坐火車 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和《關於在一定期限內適當限制特定嚴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 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

記者發現, 兩份規定並非首次針對“交通不文明”現象亮劍, 早在2017年1月, 國家發改委、交通運輸部、公安部、民航局、鐵路總公司等5部門就曾聯合發佈《關於加強交通出行領域信用建設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建議對交通失信行為實施聯合懲戒, 使交通領域不文明行為與其他領域的信用情況“掛鉤”。

禁乘火車的7類行為

●擾亂鐵路站車運輸秩序且危及鐵路安全、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的

●在動車組列車上吸煙或者在其他列車的禁煙區域吸煙的

●查處的倒賣車票、制販假票的

●冒用優惠身份證件、使用偽造或無效優惠》, 對堵塞、強佔、衝擊值機櫃檯、安檢通道及登機口(通道)的;對民航工作人員實施人身攻擊或威脅的;強行衝擊駕駛艙、擅自打開應急艙門等不文明行為將被記錄在案, 資訊保存一年至兩年。

自辦法實施兩年多來,

中航協共公佈了14批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 涉及在航站樓內尋釁滋事、在安檢時不配合安檢工作以及在航站樓內虛構“他人使用可疑化學物”等行為。 但截至目前, 各家航空公司均未對被記錄的旅客實施“禁止乘機”的限制措施。 《航空意見》出臺後, 或將進一步震懾“機鬧”等行為。

其實, 乘客“無意”或“故意”在飛機上鬧事的情況並不鮮見。 據四川綿陽民航管理局通報, 4月27日, 8L9720三亞至綿陽航班到達綿陽機場後, 在下客過程中, 一名陳姓男子覺得機艙悶熱, 順手打開了飛機左側應急艙門, 導致飛機懸梯滑出受損, 該男子也被行政拘留15天。

新京報記者 裴劍飛 實習生 李潔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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