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秦始皇, 我們中學歷史書上就說他焚書坑儒、勞民傷財、暴虐成性等, 將其形容為一代暴君。
可實際呢?秦始皇一同八荒, 建立第一代皇朝, 實行法治, 大力發展民生, 做出許多貢獻。 反而被潑了很多髒水。 我們今天就來看下, 這些髒水到底是怎麼回事:
秦始皇
1、焚書坑儒
秦始皇的第一個“罪名”就是焚書坑儒。 而按照現在的眼光來看, 秦始皇是殺了一批招搖撞騙的“大師”, 還處理了一批幫“大師”搖旗呐喊吹喇叭的文人——這些文人用自己手中的筆為江湖術士搞宣傳, 就像不久前某些文人寫的《發現黃帝內經》、《大氣功師出山》、《把吃出來的病吃回去》一樣, 明明是睜著眼睛說瞎話的“神話故事”, 卻被包裝成了“報告文學”。
而且這幫江湖騙子和儒生拿了秦始皇的錢, 背後卻聚集起來說壞話, 甚至詆毀秦始皇的為人和治國理念:“秦始皇這個人剛愎自用, 就知道殺人放火滅六國,
秦始皇這段話的意思是:老子只是燒掉了一些沒用的壞書, 但是那些文人和方士術士我都給了他們很好的待遇, 但是花了成千上萬的錢, 別說什麼仙丹, 連句好話也沒換來。
一聽秦始皇要追查, 那些先得到風聲的“大師”們一個個腳底抹油跑掉了, 只剩下那些吹喇叭抬轎子的文人和“大師”的徒子徒孫被禦史給抓了起來。
這些小角色可沒什麼骨氣, 還沒等鞭子落到他們身上, 就什麼都招了, 而且為了表示自己“認罪態度良好”, 還開始了狗咬狗“傳相告引”, 一下子就咬出四百六十多人來, 這些人當然犯了欺君之罪, 按照法律都被砍頭示眾, 然後挖了個大坑埋了起來, 沒有讓他們暴屍荒野。
其實關於“焚書坑儒”現在已經有了公論:燒掉的是六國官方書籍,
秦始皇
2、勞民傷財
秦始皇的第二項“罪名”是大興土木勞民傷財。
《秦律·司空》規定, 給官府服徭役, 首先是管飯的, 男的每天給三分之一鬥糧食, 女的給四分之一鬥, 現在比較認可的說法是秦代一石是109公斤, 一石等於十鬥, 也就是一鬥二十一斤八兩, 而另一種說法是一石30.75公斤, 一石等於兩鬥, 也就是一鬥三十多斤。 咱們就按最少的二十一斤算, 每天男的口糧是七斤小米(粟), 女的大約是五斤半,燜成小米飯,撐死也吃不完。吃不完的怎麼辦呢?拿回家給老婆孩子吃,所以一個人服徭役全家不餓,在秦始皇那裡是真事兒。
除了管飯,還給錢,有人欠了債還不起,就給官府去服徭役,每天的工錢是八個大錢,要是不要錢,每個月的工錢折算成小米,男的兩石,也就是四百多斤,女的一石半,三百多斤,咱們把零頭抹去,按照2017年10月8日的價格,是每斤2.6元,也就是除了吃飯剩下的米,單是工錢的,就有一千多塊錢,那是幹賺的,還不用上稅。
光吃飽還不算,官府還要給發衣服,《金布律》規定:在京城咸陽附近幹活的,憑工作證(估計應該是寫了字的竹簽子或木條)找皇帝(大內)領衣服,在家鄉幹活的,到縣裡去領。
就連孤兒或者母親在官府幹活的孩子,每個月也給一百斤小米,也就是二百多塊錢,要是不追求高檔的話,估計夠奶粉錢或者去一個普通的小飯桌了。
上面的數字可能很枯燥,但是卻說明瞭一個問題:給秦始皇修長城,是管飯的,是給工錢的,是給工作服的。唯一的遺憾,就是秦始皇根本就沒有修建萬里長城,他就是把燕長城、趙長城等分段的城牆給連起來了,工程根本就沒有後人描述的那麼大,所以想考修長城吃飽飯賺足錢的人很失望——這可是一個解決就業問題並拉動內需的好事情呀。
秦始皇
3、暴虐成性
秦始皇的第三個“罪名”是殘暴,可是我們要問一問:秦始皇究竟殺了哪些百姓和功臣?
漢高祖明太祖殺功臣,雖然可能有不得不殺的理由,但是殺戮太多,還是有些傷元氣的,要不然漢朝也不會在百年間被匈奴欺負,明代也不會有那麼多勇於內鬥怯禦外侮而明哲保身的文人。
宋太祖趙匡胤比起漢武帝和唐太宗要強上一籌,不但沒有殺兄屠弟,而且對弟弟十分信任重用,雖然杯酒釋兵權表現出了對功臣的猜忌,但絕大多數功臣還是榮華富貴一生,即使做點欺壓百姓賣官鬻爵的事情,趙匡胤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假裝沒看見。
而縱觀秦始皇一生,可以說沒有殺過一個功臣宿將,無論是跟他耍心眼兒討價還價的老狐狸王翦,還是喪師辱國的愣頭青李信,秦始皇都給予了他們完全的信任:傾國之兵可以交給王翦,李信兵敗也沒受罰,反而讓他繼續領兵作戰。
王翦和李信也沒有辜負秦始皇的信任,在統一戰爭中都立下了赫赫戰功,至於蒙氏家族,更是個個帶兵,秦始皇從不懷疑他們會有二心。
可這樣的一位皇帝卻成為了一代暴君,完全是被六國舊勢力和後續朝代抹黑所致。
女的大約是五斤半,燜成小米飯,撐死也吃不完。吃不完的怎麼辦呢?拿回家給老婆孩子吃,所以一個人服徭役全家不餓,在秦始皇那裡是真事兒。除了管飯,還給錢,有人欠了債還不起,就給官府去服徭役,每天的工錢是八個大錢,要是不要錢,每個月的工錢折算成小米,男的兩石,也就是四百多斤,女的一石半,三百多斤,咱們把零頭抹去,按照2017年10月8日的價格,是每斤2.6元,也就是除了吃飯剩下的米,單是工錢的,就有一千多塊錢,那是幹賺的,還不用上稅。
光吃飽還不算,官府還要給發衣服,《金布律》規定:在京城咸陽附近幹活的,憑工作證(估計應該是寫了字的竹簽子或木條)找皇帝(大內)領衣服,在家鄉幹活的,到縣裡去領。
就連孤兒或者母親在官府幹活的孩子,每個月也給一百斤小米,也就是二百多塊錢,要是不追求高檔的話,估計夠奶粉錢或者去一個普通的小飯桌了。
上面的數字可能很枯燥,但是卻說明瞭一個問題:給秦始皇修長城,是管飯的,是給工錢的,是給工作服的。唯一的遺憾,就是秦始皇根本就沒有修建萬里長城,他就是把燕長城、趙長城等分段的城牆給連起來了,工程根本就沒有後人描述的那麼大,所以想考修長城吃飽飯賺足錢的人很失望——這可是一個解決就業問題並拉動內需的好事情呀。
秦始皇
3、暴虐成性
秦始皇的第三個“罪名”是殘暴,可是我們要問一問:秦始皇究竟殺了哪些百姓和功臣?
漢高祖明太祖殺功臣,雖然可能有不得不殺的理由,但是殺戮太多,還是有些傷元氣的,要不然漢朝也不會在百年間被匈奴欺負,明代也不會有那麼多勇於內鬥怯禦外侮而明哲保身的文人。
宋太祖趙匡胤比起漢武帝和唐太宗要強上一籌,不但沒有殺兄屠弟,而且對弟弟十分信任重用,雖然杯酒釋兵權表現出了對功臣的猜忌,但絕大多數功臣還是榮華富貴一生,即使做點欺壓百姓賣官鬻爵的事情,趙匡胤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假裝沒看見。
而縱觀秦始皇一生,可以說沒有殺過一個功臣宿將,無論是跟他耍心眼兒討價還價的老狐狸王翦,還是喪師辱國的愣頭青李信,秦始皇都給予了他們完全的信任:傾國之兵可以交給王翦,李信兵敗也沒受罰,反而讓他繼續領兵作戰。
王翦和李信也沒有辜負秦始皇的信任,在統一戰爭中都立下了赫赫戰功,至於蒙氏家族,更是個個帶兵,秦始皇從不懷疑他們會有二心。
可這樣的一位皇帝卻成為了一代暴君,完全是被六國舊勢力和後續朝代抹黑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