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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全面啟動 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

廣州日報訊 昨日起, 廣東將全面啟動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 成為我國唯一一個實現全省三級法院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的省份。 這意味著, 今後面臨刑事指控的被告人沒有委託辯護人的, 法院均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由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和廣東省司法廳聯手制定的《關於開展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工作的實施辦法(試行)》規定, 除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強制辯護外, 其他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一審、二審、按照審判監督程式審理的案件, 被告人沒有委託辯護人的,

法院均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適用簡易程式、速裁程式審理的案件, 被告人沒有委託辯護人的, 法院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派駐的值班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幫助。

據介紹, 該實施辦法嘗試實行指定辯護與被告人自願相結合的新舉措。 非強制辯護範圍的案件, 被告人拒絕指定辯護人的, 可以不再為其指定;二審案件原則上只給提出上訴的被告人指定辯護人;按照審判監督程式審理的案件, 可以只對決定再審的原審被告人指定辯護人。 此舉既保障被告人的刑事辯護權利, 又充分尊重被告人的意願, 注重辯護的有效性, 防止出現由於刑事案件律師辯護面擴展太大而出現提供的辯護不夠有效的情況,

保證案件審理順暢高效。

據瞭解, 為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 加強人權司法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此前聯合出臺規定, 在全國開展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工作, 廣東是八個試點省(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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