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消防難過關”, 這是社會資本辦幼稚園經常要遇到的問題。 近日, 廈門市出臺《廈門市社會資本舉辦幼稚園暫行辦法》, 突出“放管服”, 放寬了幼稚園用地等硬體要求, 嚴格了師資等軟體要求, 鼓勵社會資本舉辦幼稚園。
相關資料顯示, 廈門市將在近年迎來幼兒入園高峰。 為解決“入園難”問題, 廈門市出臺了該《辦法》。 和過去在廈門市辦幼稚園應具備的條件相比, 《辦法》最大的不同是放寬了申請標準。
《辦法》規定, 只要規劃部門同意, 對改建幼稚園達到消防技術標準, 但用地性質為非教育用地的, 規劃部門無需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記者瞭解到, 《辦法》在放寬用地限制的同時, 還提高了幼稚園辦園的軟體要求。 比如, 明確要求“教師應取得幼稚園教師資格證書”。 園長則“應取得幼兒師範專業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具有3年以上幼稚園工作經歷, 並取得教師資格、園長崗位培訓合格證書”。 有犯罪、吸毒記錄,
為鼓勵民辦園健康發展, 廈門市2011年出臺了《關於大力推進學前教育事業發展的意見》, 對民辦園實施分級收費管理和財政補助制度, 對願意接受協調實行分級收費管理制度的民辦園, 實行保教費分級最高限價, 4個等級的最高限價分別為每生每月500元、400元、300元和250元。 對經正式批辦且執行最高限價規定的民辦園給予財政補助, 4個等級民辦園每生每月分別補助350元、250元、150元和100元。
在辦園申請方面, 《辦法》規定, 廈門市符合條件的辦園申請者直接向區教育局申請正式設立幼稚園,
《中國教育報》2018年04月29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