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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醫療健康”來了 家門口就能看上大醫生

4月28日,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家衛健委等部委研究起草的《關於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按照《意見》, 未來“互聯網+”將與醫療服務、公共衛生服務、家庭醫生簽約、藥品供應保障、醫保結算、人工智慧應用服務等諸多領域深入融合。

在2018年4月16日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中,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副主任曾益新、規劃與資訊司司長于學軍、醫政醫管局副局長焦雅輝就《意見》涉及的相關問題進行了政策解讀, 其中, 《意見》主要包含三方面的內容:

一是健全“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體系。 從醫療、公共衛生、家庭醫生簽約、藥品供應保障、醫保結算、醫學教育和科普、人工智慧應用等方面推動互聯網與醫療健康服務相融合。

所以涵蓋了醫療、醫藥、醫保“三醫聯動”諸多方面。

二是完善“互聯網+醫療健康”的支撐體系。 從及時制定完善相關配套政策、加快實現醫療健康資訊互通共用、建立健全“互聯網+醫療健康”標準體系, 提高醫院管理和便民服務水準、提升醫療機構基礎設施保障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有關舉措。

三是加強行業監管和安全保障, 對強化醫療品質監管和保障資料安全作出明確規定。

問診更順暢 服務更便捷

一部手機完成掛號、就診、繳費, 機器自動選擇采血試管、自動粘貼條碼並傳輸……利用“智慧醫療”, 2017年全國已有4100餘家醫院可為患者提供資訊查詢和推送服務;近3000家醫療機構可提供移動支付結算。

意見指出, 圍繞群眾日益增長的需求, 利用資訊技術, 優化服務流程, 提升服務效能, 提高醫療服務供給與需求匹配度。 到2020年, 二級以上醫院普遍提供分時段預約診療、智慧導醫分診、候診提醒、檢驗檢查結果查詢、診間結算、移動支付等線上服務。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醫政醫管局有關負責人焦雅輝表示, 以互聯網為代表的資訊技術打破了多行業壁壘, 將優化醫療服務流程、提高整體服務效能、改善群眾就醫體驗, 切實化解群眾“看病煩”與“就醫繁”問題。

為減少群眾看病“跑斷腿”, 意見還提出推動各級各類醫院逐步實現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檢驗檢查結果的共用,

以及在不同層級醫療衛生機構間的授權使用。

嚴把品質關 擰緊“安全閥”

“互聯網+醫療健康”模式下, “隔著屏”的求醫問藥如何放心?

意見指出, 出臺規範互聯網診療行為的管理辦法, 明確監管底線, 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確保醫療健康服務品質和安全。 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平臺等協力廠商機構應當確保提供服務人員的資質符合有關規定要求, 並對所提供的服務承擔責任。

焦雅輝說,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 網路醫院必須落地在實體醫療機構, 這旨在加大醫療健康服務主體責任, 線上線下統一監管。 “今後將加強主體醫療機構和互聯網醫院對不良醫療事件或損害事件承擔主體責任, 促進互聯網企業主動履責。

“醫療行業具有特殊性、複雜性、不容錯性。 ”盧清君說, 互聯網不應成為監管的“法外之地”。 今後還應繼續加強全流程管理, 並完善遠端醫療技術標準、協同規則和人才培養機制等。

據瞭解, 我國正在研究出臺互聯網醫院管理辦法等配套檔, 以對“互聯網醫院”進行界定, 明確互聯網醫院登記註冊流程等。

隨著海量資料的互通共用, 患者面臨比傳統醫療模式下更大的醫療健康資訊洩露和濫用風險。 怎樣才能不讓患者的隱私“裸奔”?

意見指出, 研究制定健康醫療大資料確權、開放、流通、交易和產權保護的法規。 嚴格管理患者資訊、使用者資料、基因資料等, 對非法買賣、洩露資訊行為依法依規予以懲處。

“嚴格落實國家網路安全的等保制度、分級保護制度至關重要。

”北京中醫藥大學法律系副教授鄧勇認為, 應繼續加強調研和立法論證, 禁止相關醫療機構買賣、洩露患者資訊, 防止患者合法權益被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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