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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花之味》片方涉嫌抄襲?律師稱商業模式維權難

《米花之味》片方涉嫌抄襲?律師稱商業模式維權難

■本報見習記者 陳 煒

“五一”假期, 一部小眾文藝電影《米花之味》的口碑持續發酵, 廣受好評, 與此同時, 影片外的爭執引發了業內持續關注。

4月26日晚間, 眾籌觀影平臺“大象點映”創始人吳飛躍, 正式向《米花之味》片方開炮, 指責其團隊假借合作名義, 盜取大象點映商業計畫書, 全盤抄襲產品和模式, “很多文案甚至連一個字都沒改動”。

隨後, 《米花之味》出品方永安(天津)影視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統稱“永安影視”)發佈公開聲明, 稱“大象點映”任意裁剪事實、散佈不實資訊,

將保留追究吳飛躍及大象點映等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利。

在業內人士看來, 類似“以合作為由套取方案”、“商業模式抄襲”的事情在創業者領域並不少見, 是否構成侵權也需要大量材料支援界定, 但由於部分創業者的保護意識不強, 導致其後期想要進行維權十分困難。

發文譴責抄襲

4月26日, 大象點映發文斥責《米花之味》團隊, 稱其打著文藝的幌子, 幹盜竊的勾當。 據大象點映表述, 去年9月份, 《米花之味》導演宋鵬飛主動接觸大象點映, 表達了合作意願, 雙方進行多次商談後, 宋鵬飛引薦了《米花之味》“投資人”嶽茜, 在此過程中拿到了大象點映的一份商業計畫書。

此後雙方合作一度沒有實質性進展, 吳飛躍表示, 3月初對方表示仍在跟進,

但在3月底, 《米花之味》直接宣佈定檔, 合作不了了之。 而影片上映後, 吳飛躍發現一個名為“彩虹看電影”的公眾號與大象點映的介面極其相似, 因此對《米花之味》團隊此前的接觸動機產生懷疑。

根據其提供的對比截圖來看, 兩個公眾號的介紹文案及教程文案基本一致。 而《米花之味》則是“彩虹看電影”主推的影片。

資料顯示, “大象點映”公眾號前身為“大象微紀錄”, 在2017年5月份完成註冊, 被指抄襲的“彩虹看電影”, 則是在今年2月初完成微信認證, 帳號主體為天津星瀚資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星瀚科技”)。

吳飛躍方面表示, 事後就此事聯繫宋鵬飛, 對方表示對此毫不知情, 與“彩虹看電影”間的合作是通過介紹, 並不知曉其背後所屬公司,

與嶽茜也“不熟”。

但記者在“啟信寶”平臺搜索發現, 星瀚科技的法人岳茜, 正是此前以“投資人”身份介入雙方合作的代表, 同時, “天眼查”平臺顯示, 《米花之味》出品方永安影視的經理、執行董事及法人為宋鵬飛, 而嶽茜則為公司的四大參股人之一。

難以界定侵權

雖然在此文章下已有多位讀者表示“支持大象點映維權”, 但有業內人士私下向記者表示, 由於互聯網的普及, 類似抄襲商業模式的事情極為常見, 真正想要維權可謂“道阻且長”。

北京囯舜律師事務所王鑫律師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專利法》方面, 要求發明人將商業模式和技術相結合, 提前申請專利並獲得相應專利權, 若沒有申請則不能獲得保護。

“文章中關於‘投資人借投資之名拿走商業計畫書’的表述, 並不能確定其計畫書具體內容是否涉及商業秘密, 因此需要細節上的材料證明。 而若上述表述屬實, 則可通過《反不正當競爭法》進行維權。 ”王鑫進一步表示。

4月28日, 永安影視針對此事發表聲明, 就兩方面內容做出回應。 但值得注意的是, 該聲明並未提及任何有關“嶽茜”的內容。

首先, 對於大象點映提出的“盜取商業計畫書”一事, 永安影視表示“從未接受過”, “唯一一次在微信上收到的, 是吳飛躍所提供的《大象首映禮簡介》, 屬於廣告類推銷品, 絕非為《米花之味》定制的企劃書”。

其次, 對於合作擱淺一事, 永安影視強調, 公司接觸過多家潛在的宣發合作夥伴, 並未與大象點映簽署任何協議或確定性檔。

雙方合作未達成是因為大象點映的宣傳模式及行為“與《米花之味》所提倡的社會主流價值觀存在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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