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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停車收費“五一”起有大調整

從5月1日起, 占道停車場白天停車不滿15分鐘(1個計時單位)不收費, 夜間停車不滿2小時不收費, 這意味著車主停車將享受到更多實惠。 按北京現行收費政策, 占道停車場白天停車不足15分鐘、夜間停車不足2小時, 也按15分鐘或2小時計算收停車費。

近日, 北京市發改委、北京市交通委聯合印發《關於本市停車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 自今年5月1日起調整本市機動車停車場計時收費政策。

《通知》要求, 實行計時收費的停車設施, 滿1個計時單位後方可收取停車費, 不足1個計時單位的不收取費用。 這個計時單位, 占道停車場白天停車為15分鐘, 夜間停車為2小時。

市發改委——

“舉個例子, 如果停車場以15分鐘為1個計時單位, 停車人停車35分鐘, 停車場經營企業收取停車人2個計時單位(30分鐘)的停車費, 後面5分鐘因為不滿1個計時單位(15分鐘), 所以不收費。 ”

同時, 為配合停車秩序治理,

減少居民夜間居住停車負擔, 將占道停車場白天停車時段改為7:00-19:00, 夜間停車時段改為19:00-次日7:00, 等於占道停車場的夜間時段延長了2小時。

市發改委有關負責人介紹, 這個規定是《北京市機動車停車條例》的新要求, 吸納了立法過程中社會各方提出完善計時收費政策的意見建議。

下一步, 價格部門將會同停車行業管理部門, 做好對停車場經營單位停車收費政策告知、疑難問題解釋等政策服務;同時加強對停車場經營單位的監督檢查, 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

具體變化情況這邊看過來——

變化

目前

5月1日後

計時收費(占道停車場)

白天不足15分鐘按15分鐘計算, 夜間不足2小時按2小時計算。

白天停車滿15分鐘(1個計時單位)後方可收取停車費,

不足15分鐘(1個計時單位)的不收取費用;夜間停滿2小時(1個計時單位)後方可收取停車費, 不足2小時(1個計時單位)的不收取費用。

停車時段

(占道停車場)

白天:7:00-21:00

夜間:21:00(不含)-次日7:00

白天:7:00-19:00

夜間:19:00(不含)-次日7:00

計時收費(占道停車場之外, 其他實行計時收費的停車設施)

企業自行制定計費規定

根據《北京市機動車停車條例》規定, 滿1個計時單位後方可收取停車費。

洋蔥茶 ︱撰文

肖當當 ︱編輯

北京晨報都市部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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