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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forgot my phone at home”是錯的

如果你早上出門, 到了公司摸摸口袋, 發現自己吧手機忘在了家裡, 這時你和外國同事說, “I forgot my iPhone at home.”

當外國人聽到這句話時, 他會非常淩亂暈菜的, 可能還會問你, “You can't remember what your iPhone is?”

這就是“forget”的典型的被錯用的案例, 我們記一個單詞的時候, 應該只是記它的意思, 而沒有注意它的用法。

要表達忘記了帶什麼東西, 可以用“forget”, 但是如果說把某樣東西忘在什麼地方, 要用“leave”.

這其中的緣由是:對於外國人來說, forget是“忘記”, 可以說“忘了帶”, 也就是“forget to bring”;但如果有地點, 比如說把電話忘在家裡, 對老外來說叫做“留”, “留在了某地”

簡單說, 用 forget 或 leave 的關鍵在於有沒有“地點”。

舉個栗子:

I left my iPhone at home.

我把我的iPhone忘在家裡了。

Oh no! I forgot to bring my wallet.

哦天啊, 我忘了帶錢包。

I’m sorry, I’ve forgotten your name.

對不起, 我忘記你的名字了。

以上這些, 大家懂了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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