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在比利時發生了這樣一件事, 引發了網路上鋪天蓋地的討論。
杜克今年39歲, 最近他向比利時警方提出了安樂死的申請, 成為比利時國內首起自願申請安樂死的案例。
杜克申請安樂死的原因只有一個, 那就是他接受不了自己是gay, 即同性戀。
杜克說, 在他15歲的時候, 他就發現自己的性取向有些問題, 當時的他, 跟學校裡其他喜歡追女生的男生不同, 他瘋狂地愛上了一個比他大兩歲的男孩, 這讓在青春期的他感到非常痛苦, 而這段感情的無疾而終, 更是加劇了這種痛苦。
雖然內心很抵觸, 但在成長過程中, 他還是先後愛上了幾名不同的男性, “越是愛, 越是痛苦。 ”, 杜克這樣說。
“過去這麼多年, 我內心一直覺得很壓抑, 很羞愧, 感覺非常疲憊, 我一直被那些我不應該去喜歡的人吸引, 而這一切都不是我想要的。 ”
“我極端孤僻和害羞, 害怕出門, 害怕見人, 無時無刻都在害怕”
從22歲開始, 杜克就開始嘗試改變自己, 他尋找了各種治療、諮詢、藥物, 想要矯正自己的性取向, 想要把自己恢復成一個正常的男性。
然而這些方法都失敗了, 17年過去了, 情況沒有得到任何的好轉, 走投無路絕望的他因此申請了安樂死,
據悉, 安樂死在比利時並不違法, 但有兩個前提條件, 一是申請人必須是遭受著“無法治癒、持續的、無法承受的身體或精神上的疾病”, 二是申請人的意識必須是清醒的, 是在自願的情況下提出申請的
杜克無疑是符合第二個條件,
“如果有人能給我靈丹妙藥治好我, 我也想被治好, 但我現在已經不相信了。 我太累了。 ”
“我很早就想過死了, 死亡這條路一直都在我的腦海中。 我一生都在痛苦之中。 ”
“要體面的死, 不要屈辱的活。 ”
杜克說出的這些話震驚著許多人, 也引起了非常大的爭議, 有的人選擇支持他, 有的人卻極力反對他, 一時間鬧得沸沸揚揚。
有句話是這樣說的, 人之所以為人, 就是因為擁有選擇的權利。
但如果是面對這樣的例子, 你會支持這種選擇的權利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