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改革開放以來, 大量農村人口外流往大城市。 有些已經買房落戶城市了, 或者長期在大城市定居、生活, 這樣一來就會導致出現大量農村房屋閒置, 浪費農村的土地資源。 而根據2017年最新的農村土地政策, 未來農村房屋如果出現以下兩種情況的話, 其所有權將可能面臨回收處理。
有些人已經落戶城市, 但是又不願意退出宅基, 想以後如果遇到拆遷,
如今國家為了鼓勵農民積極落戶城市, 對於已經買房落戶城市, 並且自願退出宅基地的農民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助, 一般為5萬元左右。 對於已經自願退出宅基地的農民, 國家將會收回其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