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2017年農村土地新政,這兩種情況下房屋將會被收回處理

自從改革開放以來, 大量農村人口外流往大城市。 有些已經買房落戶城市了, 或者長期在大城市定居、生活, 這樣一來就會導致出現大量農村房屋閒置, 浪費農村的土地資源。 而根據2017年最新的農村土地政策, 未來農村房屋如果出現以下兩種情況的話, 其所有權將可能面臨回收處理。

一、已經落戶城市, 且原有房屋已坍塌的

有些人已經落戶城市, 但是又不願意退出宅基, 想以後如果遇到拆遷,

從而獲得一筆不錯拆遷補償的。 但是由於房屋長期無人居住, 且沒有得到修繕而導致坍塌的, 這樣的話就可能會面臨被回收處理的危險。 因為根據現有的土地政策規定, 農民只是亨受宅基地的使用權, 不擁有宅基地的所有權, 宅基地的所有權歸村集體所有。 因此, 房屋坍塌之後, 村集體有權收回宅基地。

二、戶口已經遷出村集體, 並且主動退出宅基地的

如今國家為了鼓勵農民積極落戶城市, 對於已經買房落戶城市, 並且自願退出宅基地的農民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助, 一般為5萬元左右。 對於已經自願退出宅基地的農民, 國家將會收回其宅基地。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