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審裁處)裁定, 泰山石化集團有限公司(泰山石化)(01192)的一家聯屬公司的前高級職員章開傑(男)及其母顏思純(女),
智通財經瞭解到, 泰山石化於1998年6月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機板上市。 根據香港證監會的聲明, 章及顏曾於2012年1月就泰山石化股份進行內幕交易, 他們在出售股份時已知悉泰山石化就其本身及/或其附屬公司可能無法清償所結欠的銀行貸款及若干定息優先票據而面臨嚴峻的財困。
審裁處還命令章及顏, 交出他們藉出售泰山石化股份而規避的合共242.51萬元(港元, 下同)的損失; 不得在香港直接或間接就受證監會規管的金融產品進行交易, 分別為期兩年及一年;不得再進行內幕交易;須支付香港證監會的法律及調查費用, 以及審裁處的研訊費用。
與此同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