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沖沖赴女網友的約會, 不想卻陷進傳銷窩點, 被限制人身自由, 時間最長的長達半年。 今日, 16名傳銷分子在灞橋區法院受審。
公訴機關的指控顯示, 2016年5月21日, 22歲的河南女子盧某以網友見面為由, 將一名男網友騙到灞橋區洪慶街辦惠西村傳銷窩點, 由多名傳銷人員看管並限制人身自由, 期間, 多名傳銷分子採用毆打等暴力手段搶劫該網友銀行卡, 並取走8700元。 8天后, 這名男網友被公安機關解救。 經查, 從2015年12月至2016年5月, 共有9人被騙進這個傳銷窩點, 其中8人都是被傳銷窩點的三個女子以“見面”、“處對象”為由騙來, 被限制人身自由時間最長的已達半年多。
今日, 灞橋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該案。 公訴機關認為, 被告人趙某等16人非法限制他人自由, 應當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刑事責任, 其中11人還被指控犯有搶劫罪。 庭審進行了整整一天, 將擇日宣判。 華商記者 甯軍文 陳團結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