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哪也不去, 就在這解決……”跑不動的溫某癱坐在地上, 賴著不肯起來。 2017年5月20日, 當鄧州市人民法院執行法官來到被執行人溫某所開磚廠附近時, 看到警車, 溫某撒腿就跑, 執行法官便在後面緊追了二裡多地, 最終成功對溫某實施司法拘留。
被執行人溫某早年做糧食生意發了財, 後在鄧州市某鎮土穀山的東山角建一磚廠。 楊某向溫某的磚廠提供煤和煤矸石, 貨款累計413500元, 楊某多次追要, 溫某分文未付。 後法院經審理, 判處溫某在判決生效後十日內支付楊某貨款413500元。 案件進入執行程式後, 執行法官瞭解到由於市場行情不好, 溫某欠下了不少外債, 討債的人很多, 溫某的警覺性特別高, 加上溫某居住的磚廠位置偏遠且視野比較開闊, 執行法官多次到溫某的磚廠拘留溫某均未成功。
2016年臨近春節, 鄧州法院執行人員到達溫某家中, 數名債務人也在溫某家中要帳, 溫某謊稱到屋裡取東西翻窗騎摩托車成功逃脫。 2017年5月20日, 在“夏季雷霆”執行專項活動中, 鄧州法院執行法官清晨出發, 早早到達溫某磚廠附近, 遠遠看家溫某正在門口打電話, 溫某見警車靠近, 便沿著門口麥田小路往西開始跑, 執行法官從車上跳下來一邊喊溫某停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