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近日, 省環保督察組在武甯縣督察時接到群眾舉報, 反映武寧 縣船灘鎮東岸村4-5家石灰窯(位於礦山底下), 24小時排放廢氣, 熏死周邊樹木。 武寧縣政府責成相關部門立即進行查處, 責令4家石灰廠停止生產並立案查處。
因污染環境被查處的石灰窯
接到督察組的轉辦件後, 武寧縣政府責成縣環保局、船灘鎮有關負責人帶隊到現場進行調查核實。 經排 查, 該縣船灘鎮從事石灰生產的企業共有4家5座石灰窯, 其中船灘遼田石灰廠2座, 船灘東岸石灰廠1座、 船灘東岸村雷振月石灰廠1座, 船灘蓮塘村劉正元石灰廠1座。 4家石灰廠的5座石灰窯均為露天窯, 正常生 產期間, 窯爐不熄火, 產生的石灰窯煙氣未採取任何防治措施, 無組織排放。 縣環保局已責令4家石灰廠停 止生產, 停止加料, 進行閉窯, 閉窯後到完全熄火仍需5~6天時間。
武寧縣環保局有關工作人員介紹說:“廠區環境比較難看,
據瞭解, 這些石灰窯基本上沒有任何環保設施, 石灰窯在生產時要燒煤炭, 這些煤炭燃燒後產生的污染物都沒有經過任何處理就直接排進了大氣, 污染著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