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保險業的服務物件, 保險消費者是保險業賴以生存和發展的根基。 加強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是踐行“為民監管”核心價值理念的根本要求, 是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的客觀需要, 是推進供給側改革的著力方向, 是建設法治社會的重要內容, 是資訊化時代促進保險業健康穩定發展的戰略舉措, 也是順應國際金融保險發展趨勢的現實選擇。
近期, 中國保監會發佈了一系列檔, 不僅重點整治銷售誤導和理賠難兩大行業頑疾, 而且著眼長效、完善機制, 推動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體系建設,
規範銷售管理行為
銷售誤導一直是保險業近幾年的頑疾之一。
4月28日, 保監會下發《關於強化保險監管 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整治市場亂象的通知》, 明確指出, 要著力整治銷售誤導, 規範銷售管理行為。 集中整治保險公司、保險仲介機構以及保險從業人員欺騙消費者、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誇大保險責任或保險產品收益、以其他金融產品的名義宣傳銷售保險產品、不履行責任免除及特別約定條款的說明義務、不告知提前解除合同可能產生損失、客戶資訊失真等銷售誤導問題。
5月15日, 保監會又印發了《關於2017年繼續開展打擊損害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亮劍行動”的通知》, 其中第一個專項檢查內容就是“保險銷售欺騙、隱瞞行為”。
值得注意的是, 保監會還從加強銷售行為管理入手, 整治銷售誤導。 4月23日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保險業風險防控工作的通知》, 要求加強人身保險產品銷售行為管理。 5月19日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人身保險公司銷售管理工作的通知》, 要求各人身保險公司高度重視銷售管理工作, 嚴格落實主體責任, 對2016年以來公司銷售管理合規情況開展自查自糾。 要求各保監局切實履行好屬地監管責任,
提高理賠服務品質
作為保險業近年來第二大頑疾, 理賠難也是近期保監會重點整治的市場亂象之一。
在《關於強化保險監管 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整治市場亂象的通知》中, “著力整治理賠難,
並且, 保監會還將小額理賠服務落實情況, 作為今年繼續開展打擊損害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亮劍行動”的一項專項檢查內容。 檢查重點為保險公司對《保險小額理賠服務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