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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院:快遞運毒和網路販毒成為新現象

昨日是國際禁毒日, 武漢中院集中公開審理、宣判了7起毒品犯罪案件, 8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15年至死刑不等刑罰。 同日, 湖北省高院也召開新聞發佈會, 通報了一些相關案例, 以及我省面臨的禁毒形勢。

□楚天都市報記者余皓聶麗娟 通訊員熊斌梁學東 實習生陳羽琪黃若萱

昨日, 武漢中院集中宣判現場

情侶租車運毒一人被判死刑一人無期

彭某為購買毒品, 通過女友劉某介紹, 認識了賣毒品的上線於某(另案處理)。 2015年9月14日, 經由劉某聯繫, 彭某從監利人於某處購得大量毒品。 隨後兩人攜帶毒品租車前往江蘇。

當晚9時許, 車輛從武漢繞城高速北湖收費站駛出時遇民警盤查, 民警當場從該車後備箱內的拉杆箱夾層中, 查獲塑膠袋裝冰毒3487.90克, 從劉某攜帶的手提紙袋內查獲麻果2.81克。

昨日, 武漢中院審理後認為, 彭某、劉某均已構成運輸毒品罪, 彭某曾因犯搶劫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系累犯, 應當從重處罰, 遂對彭某判處死刑, 對劉某判處無期徒刑。

跨省運毒22公斤五旬女毒犯被執行死刑

6月23日, 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 武漢中院對陳鮮豔等一批死刑犯依法執行死刑。

現年53歲的武漢人陳鮮豔, 於2014年8月與吳某(已判刑)從武漢乘飛機前往雲南西雙版納。 次日, 陳鮮豔將180萬元付給王某(在逃)購買毒品。 8月25日, 陳鮮豔、吳某又乘飛機到達昆明, 後陳鮮豔電話指使他人將其麵包車從武漢開到昆明。 8月28日, 陳鮮豔、吳某兩人駕駛麵包車返回武漢, 車至武漢青鄭高速某出口收費站時落網, 民警當場查獲甲基苯丙胺片劑40包, 淨重22380.1克。

該案經最高人民法院覆核認為, 陳鮮豔違反國家毒品管制法規,

夥同他人運輸甲基苯丙胺片劑, 其行為已構成運輸毒品罪。 運輸毒品數量大, 社會危害嚴重且系主犯, 應依法懲處。 故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死刑立即執行, 並下達死刑執行命令。

涉毒犯罪新趨勢

女性涉毒數量上升 網路販毒成為新動向

昨日, 記者從湖北省高院召開的國際禁毒日新聞發佈會上獲悉, 2016年, 全省法院新收毒品犯罪案件4443件, 同比下降17.9%;審結4476件, 同比下降17.4%; 判決發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4428人, 同比下降22.9%。

據介紹, 受多種因素影響, 我省禁毒工作總體形勢依然較為嚴峻, 毒品犯罪仍處於高發態勢, 毒品犯罪案件收案數在各單項罪名中排名靠前。 去年, 省高院對近年來審理的毒品犯罪案件進行了專題調研,

發現有如下新趨勢:趨勢擴大化, 類型特定化, 主體多元化, 手段隱蔽化, 犯罪團夥化並有組織化、集團化。

從涉案毒品種類來看, 新型毒品占比不斷增多, 販賣的毒品類型由傳統的冰毒、海洛因與K粉、麻果、搖頭丸等新型毒品並存, 新型毒品逐漸佔據毒品交易市場的主導地位, 很多犯罪分子針對不同吸毒人員的個性需要, 同時販賣多個種類的毒品。

從犯罪主體看, 年輕人群、無業人員、累犯再犯、吸毒人員占比高, 很多吸毒者戒毒無望, 逐步加入容留他人吸毒、販毒的隊伍。 值得關注的是, 女性涉毒數量上升、積極主動實施涉毒犯罪的趨勢明顯, 一些女性利用懷孕或哺乳逃避刑罰處罰的現象屢有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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