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社會生活和交往的需要,
人們除了有正名之外,
還有各種形式的別名,
比如人們在填寫戶口名簿時,
需要填寫姓名、別名、曾用名。
在我國古代更是繁瑣複雜,
每一個人除正名外還會有許多別名,
然而,
這些別名,
幾乎每一個都有其特殊的意義和用途。
一、小名, 也稱乳名, 是每個人在嬰兒繈褓中時, 由父母所取的名字, 叫乳名, 習慣上稱之為“小名”。 一般說來, 小名僅在家人中呼喚, 大多顯得“朴野”(朴質無華), 也浸潤著父母的愛憐, 比如阿福、阿寶、小五子等。
即使是歷史上的大人物, 也不能免俗, 在其幼年時也有這樣一個後來連本人也不太願意提起的俗野小名, 如曹操的小名叫“吉利”, 劉禪的小名叫“阿斗”, 劉裕的小名叫“寄奴”等。
其實,
還有一點, 古人大抵到了一定年齡之後, 就要另起大名, 小名除了在家人如夫妻之間有所使用外, 就不再稱呼了。 但也有長大後沿用小名不改的,
魯迅為他和許廣平的兒子起名海嬰, 取其出生於上海之意, 原也是作為小名的, 後來周海嬰為了紀念父親, 就一直用作正名了。
還有一種情況, 近代以來, 有人家直接為嬰兒取正名, 年幼時以正名的昵稱為小名, 如名為俊秀的, 即叫秀秀, 還有飛飛、壯壯之類, 這是基於傳統習俗的一種變格。
二、學名。 按照周禮, 嬰兒出生三月就應該有正名, 但實際上, 大多數人家的子弟都是到了發蒙讀書, 才另改一個比較雅馴的名字, 因為是在學中所取, 故稱為“學名”。 當時規定, 舉凡有學名者, 在應考、出仕時需用學名, 所以學名又稱之為“官名”, 因而, 有許多人以學名為正名。
三、族名。古人還有在家族的內部使用的族名。這種族名大多是在結婚時命定,但意義獨立,不必與其他名相應,也有的家族,子女在名字上的字上來序輩,如此,與名相應的字,實際上起了族名的作用。
三、族名。古人還有在家族的內部使用的族名。這種族名大多是在結婚時命定,但意義獨立,不必與其他名相應,也有的家族,子女在名字上的字上來序輩,如此,與名相應的字,實際上起了族名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