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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享受喪葬補助的城鄉居民納入免除基本殯葬服務費用範圍

為全面深化殯葬改革, 推進“保基本、廣覆蓋、多層次、可持續”的惠民殯葬持續發展, 今年, 市政府將免除無喪葬補助居民基本殯葬服務費用納入市政府重點民生工程。 市民政局深入貫徹落實市政府工作要求, 認真研究工作措施, 對現行惠民殯葬政策進行了重新調整, 並于近期會同市公安局、財政局、人社局、衛計委和市紅十字會聯合印發了《關於免除基本殯葬服務費用的通知》(大民發〔2017〕107號, 以下簡稱《通知》), 在已經免除“城鄉低保對象、城鎮‘三無’對象、農村‘五保’物件、人體器官捐獻者、查實不了身源的無主(名)遺體、見義勇為犧牲人員、在鄉優撫對象、計劃生育獨生子女三級以上傷殘及死亡家庭的父母、百歲老人、骨灰安葬方式直接選擇海葬人員”等10類群體基本殯葬服務費用的基礎上,

將本市不享受喪葬補助費用的城鄉居民納入了免除政策範圍。

《通知》規定, 從2017年7月1日起, 具有大連市戶籍並按照規定火化的上述死亡人員可免除由本市各級殯儀館提供的以下基本殯葬服務費用:1.普通殯葬專用車遺體運送;2.3日內普通冷藏(凍)櫃遺體存放;3.遺體火化費;4.骨灰普通寄存的, 按年度免除5年寄存費(寄存時間不累加計算);5.1個價值200元的骨灰盒;6.1個價值150元的衛生紙棺。 前四項基本殯葬服務費用, 以物價部門最低收費標準為限額予以免除。

各項免除限額分項計算, 未發生費用或費用結餘部分不返, 超出費用部分自理。

此項政策是近年來本市出臺戶籍居民免費海葬、實行綠色安葬補助政策後的又一項殯葬惠民政策, 預計每年可惠及全市1.7萬人口, 對於持續減輕城鄉居民基本喪葬負擔, 實現本市基本殯葬服務均等化的工作目標將發揮積極作用。 政策具體內容免除基本殯葬服務費用人員範圍具有大連市戶籍, 並按照規定火化的下列人員:(一)城鄉低保對象;(二)城鎮“三無”對象;(三)農村“五保”對象;(四)人體器官捐獻者;(五)查實不了身源的無主(名)遺體;(六)見義勇為犧牲人員;(七)在鄉優撫對象;(八)計劃生育獨生子女三級以上傷殘及死亡家庭的父母;(九)百歲老人;(十)骨灰安葬方式直接選擇海葬人員。

(十一)不享受喪葬補助費用的城鄉居民。 下列人員不列入免除範圍:1.機關、事業單位及部隊編制內在職人員, 離、退休人員;2.與企業建立或形成勞動關係人員和享受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人員;3.正在享受失業保險待遇人員;4.參加工傷保險並享受喪葬補助費用人員;5.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人員、自主擇業軍轉幹部、無收入無經濟來源的部隊遺屬;6.在異地領取喪葬補助或通過其他管道享受喪葬補助費用人員。 上述死亡人員, 不重複享受免除基本殯葬服務費用政策。 半島晨報、海力網記者辛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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