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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會友 卻致一人亡一人傷

原本經營著客車業務, 生意不錯, 但因為一次醉酒駕車致使一人重傷身亡, 一人受輕傷。

吳某, 從事客車營運業務, 日常經營還不錯。 2016年11月的一天, 吳某與家人團聚中喝醉了酒, 準備回家休息時, 因為一朋友相約, 便駕駛客車與朋友去相見, 途中, 由於酒精作用致使吳某昏睡, 所駕駛的車輛失控駛向路邊的人行道, 將道路上行走的兩人撞傷, 直至撞倒一棵行道樹、一杆路燈後, 車輛才停下來, 經本人及路人及時報警搶救, 最終造成一人重傷身亡, 一人輕傷一級。 事後經認定, 吳某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因吳某酒後肇事, 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為此, 吳某不但承擔了全部的損失, 還被判一年多的有期徒刑。

湟源縣檢察院檢察官介紹, 血案告誡人們開車不喝酒, 喝酒不開車, 一時的僥倖難逃法網恢恢, 一個個案件再一次警示我們珍惜生命, 遠離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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