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經營著客車業務, 生意不錯, 但因為一次醉酒駕車致使一人重傷身亡, 一人受輕傷。
吳某, 從事客車營運業務, 日常經營還不錯。 2016年11月的一天, 吳某與家人團聚中喝醉了酒, 準備回家休息時, 因為一朋友相約, 便駕駛客車與朋友去相見, 途中, 由於酒精作用致使吳某昏睡, 所駕駛的車輛失控駛向路邊的人行道, 將道路上行走的兩人撞傷, 直至撞倒一棵行道樹、一杆路燈後, 車輛才停下來, 經本人及路人及時報警搶救, 最終造成一人重傷身亡, 一人輕傷一級。 事後經認定, 吳某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湟源縣檢察院檢察官介紹, 血案告誡人們開車不喝酒, 喝酒不開車, 一時的僥倖難逃法網恢恢, 一個個案件再一次警示我們珍惜生命, 遠離酒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