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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說全能神青島地下組織案的角色分工和犯罪特點(圖)

近日, 凱風網報導了《全能神在青島的地下組織被搗毀 判刑14人》的消息, 從文中提供的材料, 結合全能神邪教組織的特點看, 其角色分工明確, 活動特點詭秘, 讓人更加看清了全能神邪教組織的面目。

就其角色分工看:

一是社區帶領。 全能神在青島市及其周邊地區設立“青島區”, 被告人王桂梅為“青島區帶領”, 系主要負責人, 負責全能神邪教組織在青島市及周邊地區的全部活動, 參與了全部犯罪活動, 對為首主犯必須從嚴打擊。

二是文字組、電腦組(燒錄組)、資金保管組。 在即墨市通濟街道華僑社區李金玉(另案處理)租房內查獲文字組, 被告人杜秀平、黃珍清、陳愛玲起輔助作用;在膠州市阜安街道鄒家窪村被告人姜俊竹家查獲電腦組, 被告人范鐘予、薑鵬起輔助作用。 被告人譚美英、王桂梅、劉娟(在逃)、杜秀平、王玲麗、王麗、張月芹、鄭琳(在逃)、湯海燕等通過現金存入、轉帳、網銀、相互掩護等方式收取並轉移“奉獻款”,

行使樂了資金保管組的職能。

三是聚會點和接待家庭。 即墨市城馬路旁範薈娟的洗車店是全能神邪教的聚會點, 即墨市潮海街道泉頭村辛玉英為全能神邪教提供食宿住所, 被告人姜俊竹、蔣啟路為全能神邪教組織成員提供食宿、接送等便利條件, 被告人范薈娟為全能神提供場所等便利條件, 說明全能神聚會點和接待家庭的存在, 這是全能神聚會活動的場所和後勤保障。

就其活動特點看:

一是使用靈名, 聚會詭秘。 從凱風網報導的消息看, 16名被告人中有13人使用了化名(靈名), 採用秘密聚會, 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逃避打擊。 然而, 天網恢恢, 疏而不漏, 這個案子的成功告破, 表明魔高一尺, 道高一丈, 邪教犯罪遲早是要受到依法懲處的。

二是收“奉獻款”, 大肆斂財。 本案中涉案資金2676萬元, 其中1433萬元被即墨市公安局凍結, 1243萬元被轉移海外, 這些錢都是信徒的血汗錢、養命錢, 被全能神組織巧言令色和坑蒙拐騙到手,

說明全能神所謂“傳福音”僅僅是個幌子, 騙取“奉獻款”才是目的。 而“奉獻款”的相當一部分被轉移到海外, 供教主揮霍, 讓人們看清了邪教主的醜惡嘴臉。

三是工具齊全, 宣傳品多。 本案中警方收繳全能神書籍、宣傳冊、光碟、有全能神內容的紙條、電腦、影印機、“MP5”、U盤、SD記憶體卡、讀卡器、視頻檔等物品一大宗, 表明全能神宣傳活動危害巨大, 如果繼續作案, 這些宣傳品到了信眾手裡, 將會產生更大的危害。

認識到全能神邪教的角色分工和犯罪特點, 在加大打擊力度的同時, 對於全能神邪教不得不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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