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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詞格律知識之拗救

詩詞格律知識之拗救

有時為內容的需要, 須在某些方面進行調整, 平仄可能出律, 是有辦法彌補的。 古人把不合格律的情況稱為“拗”,

把彌補的方法稱為“拗救”。 拗救情況有三:

一、孤平拗救

“孤平拗救”就是指在“平平仄仄平”這一格式中, 第一字若調整為仄聲, 必須將第三字調整為平聲, 以避免孤平。 對於七言律句“仄仄平平仄仄平”若是第三字用了仄聲, 必須將第五字調整為平聲, 如:

回鄉偶書(唐)賀知章

少小離家老大回, 鄉音未改鬢毛衰。

兒童相見不相識, 笑問客從何處來。

這首詩的第四句應是“仄仄平平仄仄平”的格式, 第三字“客”用了仄聲, 於是第五字“何”調整為平聲, 救第三字“客”, 這就叫做“孤平拗救”。

二、特拗

在五言“平平平仄仄”的句式裡, 第四字使用平聲, 叫做“特拗”。 雖說二、四、六字在節奏點上, 不能變動, 但是這種拗字是被允許的。 “特拗”須用拗救, 救的方法是將本句第三字調整為仄聲,

於是就形成了“平平仄平仄”的形式, 如:

望月懷遠(唐)張九齡

海上升明月, 天涯共此時。

情人怨遙夜, 竟夕起相思。

滅燭憐光滿, 披衣覺露滋。

不堪盈手贈, 還寢夢佳期。

這首詩第三句第四字用了平聲字“遙”, 拗, 第三字用了仄聲字“怨”救, 形成“平平仄平仄”的句式。

相應的, 七言“仄仄平平平仄仄”句式中第六字拗, 也叫做“特拗”, 救的方法是將本句第五字改為平聲, 形成“仄仄平平平仄仄”的句式, 如:

江南逢李龜年(唐)杜甫

歧王宅裡尋常見, 崔九堂前幾度聞。

正是江南好風景, 落花時節又逢君。

這首詩第三句第六字用了平聲字“風”, 拗, 第五字使用仄聲字“好”救。

“特拗”在古詩詞中使用的特別普遍, 所以“(仄仄)平平仄平仄”也被看作律句“(仄仄)平平平仄仄”的變格了。

三、聯中拗救

以上兩種拗救都是本句自救, 還有一種拗救是通過對句相救, 叫做“聯中拗救”。

五言“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一聯中, 如果出句第四字拗, 使用仄聲, 也是被允許的。 救的方法是將對句第三字改為平聲, 如:

楊固店(唐)岑參

客舍梨葉赤, 鄰家聞擣衣。

夜來嘗有夢, 墜淚緣思歸。

洛水行欲盡, 緱山看漸微。

長安只千里, 何事信音稀。

這首詩有兩處聯中拗救, 第一句第四字用仄聲字“葉”, 拗, 第二句第三字用平聲字“聞”來救。 第五句第四字用仄聲字“欲”, 拗, 第六句第三字用平聲字“看”kan(平聲字)來救。

相應的七言“平平仄仄平平仄, 仄仄平平仄仄平”一聯中, 出句第六字拗, 使用仄聲, 也是被允許的。 救的方法是將對句第五字改為平聲。

如:

江南春(唐)杜牧

千里鶯啼綠映紅, 水村山郭酒旗風。

南朝四百八十寺, 多少樓臺煙雨中。

這首詩第三句第六字用仄聲字“十”, 拗, 第四句第五字用平聲字“煙”救。

以上講的拗救三種主要情況, 孤平拗救是要避免禁忌, 特拗和聯中拗救是涉及到節奏點上的字, 因為“二四六分明”, 都是必須要救的。 而其他節奏點上的字, 以及可能形成的三平調的“(平平)仄仄仄平平”的第三(五)字, 是根本不可以拗的, 若拗了, 也無法可救, 只能算做不合格律的拗體了。 因為“一三五不論”, 除了“三平調”不可以拗和“孤平拗救”外, 其他出現在非節奏點上的拗字, 是可救可不救的, 如果要救, 一般通過對句同一位置來救, 比如, 五言詩“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一聯, 若出句第三字使用仄聲, 可以將對句第三字改為平聲, 達到一種新的平衡。 如:

餞別王十一南游(唐)劉長卿

望君煙水闊, 揮手淚沾巾。

飛鳥沒何處, 青山空向人。

長江一帆遠, 落日五湖春。

誰見汀洲上, 相思愁白蘋。

這首詩第三句第三字“沒”使用仄聲, 第四句第三字使用平聲字“空”救, 兩句句式“平仄仄平仄, 平平平仄平”形成新的平衡。

總之, 出現在非節奏點上或不會造成禁忌的拗字都是可救可不救的。 我們熟悉了詩的平仄節奏, 可以根據詩歌的內容和語感適當調整。 不管怎樣, 作詩應儘量符合格律, 拗救甚至拗句, 都只能是不得已而為之。

(此文為網路摘抄,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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