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詞格律知識之拗救
有時為內容的需要, 須在某些方面進行調整, 平仄可能出律, 是有辦法彌補的。 古人把不合格律的情況稱為“拗”,
一、孤平拗救
“孤平拗救”就是指在“平平仄仄平”這一格式中, 第一字若調整為仄聲, 必須將第三字調整為平聲, 以避免孤平。 對於七言律句“仄仄平平仄仄平”若是第三字用了仄聲, 必須將第五字調整為平聲, 如:
回鄉偶書(唐)賀知章
少小離家老大回, 鄉音未改鬢毛衰。
兒童相見不相識, 笑問客從何處來。
這首詩的第四句應是“仄仄平平仄仄平”的格式, 第三字“客”用了仄聲, 於是第五字“何”調整為平聲, 救第三字“客”, 這就叫做“孤平拗救”。
二、特拗
在五言“平平平仄仄”的句式裡, 第四字使用平聲, 叫做“特拗”。 雖說二、四、六字在節奏點上, 不能變動, 但是這種拗字是被允許的。 “特拗”須用拗救, 救的方法是將本句第三字調整為仄聲,
望月懷遠(唐)張九齡
海上升明月, 天涯共此時。
情人怨遙夜, 竟夕起相思。
滅燭憐光滿, 披衣覺露滋。
不堪盈手贈, 還寢夢佳期。
這首詩第三句第四字用了平聲字“遙”, 拗, 第三字用了仄聲字“怨”救, 形成“平平仄平仄”的句式。
相應的, 七言“仄仄平平平仄仄”句式中第六字拗, 也叫做“特拗”, 救的方法是將本句第五字改為平聲, 形成“仄仄平平平仄仄”的句式, 如:
江南逢李龜年(唐)杜甫
歧王宅裡尋常見, 崔九堂前幾度聞。
正是江南好風景, 落花時節又逢君。
這首詩第三句第六字用了平聲字“風”, 拗, 第五字使用仄聲字“好”救。
“特拗”在古詩詞中使用的特別普遍, 所以“(仄仄)平平仄平仄”也被看作律句“(仄仄)平平平仄仄”的變格了。
三、聯中拗救
以上兩種拗救都是本句自救, 還有一種拗救是通過對句相救, 叫做“聯中拗救”。
五言“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一聯中, 如果出句第四字拗, 使用仄聲, 也是被允許的。 救的方法是將對句第三字改為平聲, 如:
楊固店(唐)岑參
客舍梨葉赤, 鄰家聞擣衣。
夜來嘗有夢, 墜淚緣思歸。
洛水行欲盡, 緱山看漸微。
長安只千里, 何事信音稀。
這首詩有兩處聯中拗救, 第一句第四字用仄聲字“葉”, 拗, 第二句第三字用平聲字“聞”來救。 第五句第四字用仄聲字“欲”, 拗, 第六句第三字用平聲字“看”kan(平聲字)來救。
相應的七言“平平仄仄平平仄, 仄仄平平仄仄平”一聯中, 出句第六字拗, 使用仄聲, 也是被允許的。 救的方法是將對句第五字改為平聲。
江南春(唐)杜牧
千里鶯啼綠映紅, 水村山郭酒旗風。
南朝四百八十寺, 多少樓臺煙雨中。
這首詩第三句第六字用仄聲字“十”, 拗, 第四句第五字用平聲字“煙”救。
以上講的拗救三種主要情況, 孤平拗救是要避免禁忌, 特拗和聯中拗救是涉及到節奏點上的字, 因為“二四六分明”, 都是必須要救的。 而其他節奏點上的字, 以及可能形成的三平調的“(平平)仄仄仄平平”的第三(五)字, 是根本不可以拗的, 若拗了, 也無法可救, 只能算做不合格律的拗體了。 因為“一三五不論”, 除了“三平調”不可以拗和“孤平拗救”外, 其他出現在非節奏點上的拗字, 是可救可不救的, 如果要救, 一般通過對句同一位置來救, 比如, 五言詩“仄仄平平仄,
餞別王十一南游(唐)劉長卿
望君煙水闊, 揮手淚沾巾。
飛鳥沒何處, 青山空向人。
長江一帆遠, 落日五湖春。
誰見汀洲上, 相思愁白蘋。
這首詩第三句第三字“沒”使用仄聲, 第四句第三字使用平聲字“空”救, 兩句句式“平仄仄平仄, 平平平仄平”形成新的平衡。
總之, 出現在非節奏點上或不會造成禁忌的拗字都是可救可不救的。 我們熟悉了詩的平仄節奏, 可以根據詩歌的內容和語感適當調整。 不管怎樣, 作詩應儘量符合格律, 拗救甚至拗句, 都只能是不得已而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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