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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要求三年實現農民工工資無拖欠 挪用工資的“黑手”咋斬斷

◆經濟導報記者 杜楊 濟南報導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近日印發《治欠保支三年行動計畫80元。 這些工人以前長年在工地打工, 他們認為只有這樣結算才不會被欠薪。 ”

林海洋認為至少在工程領域, “工資日結”造成了勞資雙方“不穩定”, “雖然能避免農民工工資拖欠, 但農民工拿到工資第二天就走了怎麼辦?增加這麼多用工成本, 勞務公司還會從壓低工資上找補回來。 ”他認為“不穩定”的結果是“雙輸”。

經濟導報記者發現, 《計畫》中有“全面推行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的條文, 裴超群直言實名制管理確能促成勞資雙方合作的穩定,

但農民工群體自有其訴求, “如山東和江蘇的農民工, 一年要回家兩個月:春種或秋收要回家, 過年要回家;再者在工地上打工的基本都是四五十歲, 上有老下有小, 家裡還有土地要伺弄, 他們難以簽訂長期的勞務合同。 ”他認為實名制管理的實現要一步步來。

林海洋則舉了個例子, “比方說, 上半年我公司跟某總包方有三個工程的合作, 下半年可能連一個都沒有, 所以下半年我也不可能養這麼多農民工。 ”林海洋的企業被中鐵建設集團評為“優秀外協隊伍”, 他稱這是十幾年長期合作的結果, 而市場大浪淘沙, 大多數勞務公司無法與總包方建立穩定的合作關係。 據此, 他稱目前整個工程建設行業現狀就是合作的不穩定。

林海洋認為上述兩種“不穩定”能夠傳導、疊加, 結果是既影響了農民工的收入、加大了遭遇欠薪的可能, 又增加了勞務公司的用工成本, 再加上“強弱勢鏈條”的存在, 很多時候資金錯配的風險會由勞務公司和農民工, 甚至農民工單獨承擔。

專戶管理是亮點

雖說從“行業穩定”的角度來看, 根治農民工欠薪難以“一蹴而就”, 但林海洋指出《計畫》中“建立農民工工資專用帳戶管理制度”是個亮點, 該條款稱施工企業應在銀行建立工資專戶, 專門用於發放農民工工資, 實行與其他工程款分賬管理制度。

“現在我已經墊付農民工工資超過100萬元了, 而工程總包方欠我超過200萬元。 ”林海洋稱, 一旦“農民工工資專用帳戶管理制度”能夠落實,

能夠明確帳戶支取的規則, 對於勞務公司的資金壓力是極大的緩解。

不過如上所述, 工程總包方希望資金的配置以效益最大化為目的, 如果“農民工工資專用帳戶”上的資金無法“挪用”、“錯配”, 是否會造成工程資金成本的大幅增加?對此, 林海洋認為, 一般工程用工成本超不過30%, “所以嚴格管理農民工工資並不會過多增加資金成本, 這個制度是個不錯的辦法。 ”

裴超群則更看重“鼓勵實行分包企業委託總承包企業直接向農民工代發工資”的條文, 他認為很多農民工被拖欠工資是“層層轉包”之過, “很多‘包工頭’人很蠻橫, 被欠薪的農民工敢怒不敢言;一旦能越過層層轉包方, 直接從總包方支工資, 那麼欠薪的顧慮會小很多。

發展職業技術工人

上述業內人士都認可《計畫》中完善資金管理的舉措, 但林海洋還表示, 農民工欠薪要想根治, 必須讓農民工脫去“農民”二字, 成為真正的職業化技術工人。 “首先他得有一門或幾門專業技術, 其次他不能總是脫崗回家種地, 然後願意赴全國各地從事工程建設, 這樣才能跟勞務公司簽訂長期合同。 ”他說目前公司與不少“熟練工”有固定的合作關係, 對方只要有“檔期”就會跟他合作, 他也願意支付更多的勞動報酬, 但這種合作關係還沒有“穩定”成合同。

裴超群則根據自身經歷, 認為沒有技術的工人沒有出路, “現在哪怕在農村, 大量的用工需求都指向有技術的工種, 像工地搬磚這樣的純體力需求越來越少了。

”他認可職業化技術工人的發展方向。 “現在我們村的土地都流轉出去了, 村民完全可以脫離土地勞動, 當然也可以作為農業工人繼續在以前的土地上耕種, 這就是另一種技術工人了。 ”

據瞭解, 在2015年臨沂市“一點兩區”易地扶貧搬遷費縣項目啟動, 當地投資2.1億元在朱田鎮駐地建起了2個農村新型社區, 崔家溝、北王莊兩個村990戶初步實現了由村民到鎮民的轉變。 裴超群認為隨著土地的進一步流轉, 越來越多的農民會像崔家溝村的農民一樣, 脫離土地進行勞動, 成為職業化技術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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