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精神, 切實維護退役士兵合法權益,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自治區民政廳關於做好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內政發[2013]119號)、《呼和浩特市民政局關於發放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地方經濟補助的通知》(呼民政字[2014]115號)要求,
為認真貫徹落實《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精神, 切實維護退役士兵合法權益,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自治區民政廳關於做好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內政發[2013]119號)、《呼和浩特市民政局關於發放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地方經濟補助的通知》(呼民政字[2014]115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