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火中燒的謝欣朝著陳清就一巴掌扇了過去, 車裡的婆婆和媽媽一看兩人動手就坐不住了, 馬上從車裡出來加入了戰鬥。 扇耳光、用腳踹、撕扯頭髮, 並扒了陳清的衣服, 三人在毆打的過程中不斷吆喝“都來看看, 這個女人是個小三”之類的話。 而張晨, 則在一旁用手機錄製陳清被打罵的過程。
說法
近幾年, 越來越多的原配毆打小三的視頻發酵於網路, 大多數人都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上紛紛叫囂“打得好”、“痛快”, 誠然, 破壞他人家庭的第三者的確是違背公序良俗, 應被人譴責。 但是, 以錯誤的方法來懲治錯誤,
謝欣等人的行為的確讓陳清丟了臉面, 可也讓自己及家人朋友面臨深陷囹圄的境地。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一、二款, 《刑法修正案(九)》第十三條的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制侮辱他人的,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 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017年7月3日, 萊州市人民檢察院以強制侮辱罪將謝欣、王婷、杜波、張晨批准逮捕。